第252章 乾元帝捅马蜂窝(上)
“拉日孜巴的百姓听我的命令:??如果你们再企图找自由,找舒服,我已授权拉日孜巴对你们施行砍手、砍脚、挖眼、打、杀”——阿旺罗桑嘉措大上师谕令
“嘭!”
见到这道谕令,布达拉宫乾清宫的东暖阁内,苏勒坦发了雷霆之怒,恶狠狠地拍打御案,直震得手掌通红,也不觉得疼。大菩萨发狮子吼,可不是玩的,奉召来乾清宫侍寝的宁妃索朗措姆吓得花容失色,跪地请罪。这位宁妃娘娘,原是雪域大贵族仲美乃家的舞姬,因为出身卑微,十分知进退,见皇帝发火,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错,立即请罪。
穿越前,苏勒坦也只是平民百姓的孩子,所以对这位宁妃娘娘,颇为疼惜,见她害怕,放缓了语气,“爱妃勿惊,朕不是生汝的气,是生那秃驴的气!”
秃驴,指的是格鲁派地位最高者、三大寺法台阿旺罗桑嘉措大和尚。前不久,这位大和尚对所有格鲁派寺院的领地、属民下了谕令,要求领地的属民,尤其是那些农奴们要服管,不要妄想自由和舒服,不然将会遭到砍手、砍脚、挖眼、打、杀等刑罚。
这道谕令看上去十分残忍,但在这个年代却是再正常不过。雪域以前施行的《十三法典》,将人分成三等九级,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大不相同。比如,杀人赔偿命价律中规定:“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上师等,其命价为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为草绳一根”;伤人赔偿律中规定:“仆人使主人受伤的,应砍掉仆人的手或脚;主人打伤仆人,延医治疗即可,不给赔偿费”??
苏勒坦掌控雪域高原后,原先的《十三法典》被废止了,取而代之的是《蒙古——卫拉特法典》,虽然比《十三法典》相对仁慈些,可依然是一部不平等的法典,把人分成等级,同罪不同罚的法律条文到处都是。
最让皇帝陛下不爽的是,这部法典给了僧侣,尤其是格鲁派的僧侣以种种特权。前言中明确提到,向格鲁派宗喀巴祖师、两位神僧叩拜,十人中必有一人献身于佛,掠夺属于僧侣的财物、詈骂殴打僧侣处重刑,取缔萨满教的偶像(翁衮),等等。
朕是莲花生大士的肉身显世,比尔格鲁派祖师更古老的菩萨,凭什么向格鲁派的大和尚叩拜?十人中必有一人献身于佛,都做和尚了,谁给朕缴税当兵?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凭什么僧人特殊?各派理应和睦共存,为什么要取缔萨满教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