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诗眼一凛,摸着海神脑袋的手倏地一紧。
“嗷。”海神痛叫,三人看去,原是菲诗的指甲勾住了包好的毛发。
让你叫!凤眼一眯,手指倏地一抬,海神又痛叫一声,头都被扯偏了,水钻上又缠上了几缕毛发。
“菲诗,别扯,扯痛它了,我给你理。”小妹连忙抓住菲诗的手。
“谢谢小妹。洛宅昨天欢迎两位弟弟回家,就稍稍打扮了下。没想到这真钻镶在手上这么碍事。一会取下来给你吧。太小了我留着也没用。”菲诗娇笑,嘴上客气,手却端着等着小妹伺候,一副大小姐的派头
“真钻?”小妹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动了,这要是真扯掉了怎么办?
“咔擦”一声轻响,一缕毛落下:“慢慢解,海神给你了。”
费明珏放下剪刀,看向小妹:“马要考试的人了,从今天开始得加练,两条,能不能完成?”
“能!”小妹敬了个礼。
“还不快去!”虎着一张脸的费明珏也可以很可怕。
“就这么护着她?”将指甲上的狗毛扯掉,菲诗嗤笑。
“她不是你那些善于勾心斗角的闺蜜。也不是你的对手。”
“我在你心里就这么不堪?”抖了抖烟灰,又抽了一口。
“少抽点烟。”黝黑的大掌不顾烟头的烫手,直接掐灭了菲诗指间的烟,却发现菲诗的指节青紫一片。像是被重物碾压所致。
“怎么弄的?被什么磕到了?”蹙眉,黝黑的面上露出隐隐的担忧。
“与你无关!”菲诗倏地抽回手。
“好吧。注意休息。我去给你报名。”看着空空的手掌,费明珏叹息。默默的越过菲诗上楼去了。
凤目被费明珏毫不留情的背影烧的通红,火色猫眼的指甲狠狠嵌进了肉里。既然不喜欢自己,为什么要时不时的露出这种怜惜的表情。这会让我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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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商务中心,叶氏大楼的一楼招商区,左右两侧四间门面,计1000个平方的商铺被打通,陈列着各式精美的家具,季氏红木四字招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季氏发家便租了这个门面,这也是季星寒和叶昊然从小打到大的地方。开裆裤的情谊可用好基友来形容。
穿着风衣的林尔南扶着莫荷从季氏出来拐进了隔壁的咖啡厅。
“妈,你跟这个季大善人认识?”
“如果是纯白花嫁的主人,应该就错不了。”莫荷端起咖啡抿了一口,保养甚好的脸上漾着笑意。
“季氏的家私确实是数一数二的,同样是紫檀,别的厂家基本都是数块接榫而成,而季氏这里却是整块面板的多。”林尔南点点头,觉得不虚此行。
“紫檀是名贵的木材之一,其色泽多为紫黑色,几乎不见纹理,但散发出的静穆高贵却是其他木材所难以比拟的。再者质地坚实,且生成速度缓慢,无论是原料或家具上的用材,很难超过一尺,所以整面板材则是相当珍贵难得。”
外界对季氏红木夸赞之声不绝于耳,他一直认为是花钱买口碑,毕竟鲜少有企业能舍得每年拿出纯利润的20%来这些吃力不讨好的慈善。上流社会注重名声,哪怕你季氏的家具是烧火材看在政府的面上也得夸一句:这火烧的都不一样的彩虹屁。
今日一见倒是没有辱没诚信经营的名头。
“哦,南儿对木材还有研究?”莫荷盯着手中的咖啡,状似漫不经心的问道。
“不算有研究,只是年少好奇树的年轮是怎样形成的,看过一段时间的书,懂一些皮毛而已。”林尔南笑笑。他一直在国外长大,国外的教育理念和国内差别很大。因此有更多的时间去探索自然。
“你和你爸很像,对木材有着天生的敏感。若是你爸知道你还有这样的天赋也不知是怎样的心情。”
“爸?对木材也有研究?”林尔南微微蹙眉,爸虽然过世的早,但他怎么不知道喜欢栽花弄草的爸爸还懂木材?
“嗯。”莫荷点头,搅着咖啡。
“三十年前,妈还是青春洋溢的少女,花城话剧团的团宠,当家台柱子墨荷花,追求妈妈的人可以排花城好几圈。”
“可妈妈谁都看不上,偏偏看中了每次都坐在最后一排角落的那个人。那时候的影剧院可没有现在这么大,都看不清台下的人的脸。”莫荷笑,五十几岁的面庞竟露出了似少女憧憬爱情般的迷朦。
“他静静的坐着,在剧院幽暗的灯光下,不停的描绘着他心中的女神。”
“终于有一日我不顾女儿家的羞涩准备去表白。”搅动的手停了,莫荷看着咖啡杯的小漩涡静默不语。
“然后呢?”林尔南催促,礼教森严的九十年代,原来父母的爱情是可以这样火热。
“二把手小雪儿也是我最要好的闺蜜有天突然找了我,她的脸带着激动且羞涩的红晕:荷姐,我爱上了一个人。”停下的手再次搅动起来。
“一个只知道研究木头的穷小子。”
“什么!”林尔南蹙眉。
“我原以为真的是一个知道研究木头的穷小子,当她拉着我去见证她的初告白时,我才知道,她爱上的人是他,是那个永远都坐在最后一排角落里的男人。”
“我喝了整夜的酒,企图麻痹自己,麻痹得了身体,却麻痹不了自己的心。”
“小雪儿是我最要好的闺蜜,我选择成全,选择离开花城,远离这个伤心之地。独自在异乡漂泊。”
似乎往事有些不堪回首,莫荷端着已经变凉的咖啡,猛喝一一口。
“妈。”林尔南的大掌轻轻覆上微微发凉的手。带着无声的安慰。
莫荷的大拇指轻点林尔南的手掌,示意儿子别担心:“我在他乡独居了三个月,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那天下着雨,不大,却缠绵悱恻,他一把抱住我,说:莫荷,我找你找的好苦。”
“我的心瞬间沦陷了,愧对小雪儿的同时却挡不住自己对他的思念。我们不顾世俗的眼光热切的拥吻。”
看着儿子,莫荷笑的有些腼腆。林尔南则竖起大拇指,表达了自己的立场。
“他只是一个穷小子,却对设计情有独钟,九十年代,设计并不吃香,甚至被人嘲讽,他不想我跟着他受苦,便要趁着下海潮去闯一闯。”
“我从没怀疑过他的能力,坚信他能成功。”
“正如电视里所说: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会穿上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来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