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皱眉道:“怎么会有这种可怕的炼金术?!”
“这的确是炼金术,但也不全是炼金术。”芙兰解释道:“当年,尼可·勒梅偶然得到了一本古书,bookabraham the je(犹太亚伯拉罕之书),他破解了古书上的神秘符号,根据记载炼制了魔法石。这本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的作者是一个犹太占星家祭司王子,而历史上最有名的犹太术士,就是古代犹太王国的第三任君主魔术之王所罗门。那群德国黑巫师想要盗取的正是所罗门王留下的魔法书《所罗门之钥》。”
“他们成功了吗?!”汤姆立刻紧张地问道。
芙兰看了他一眼,道:“没有,我阻止了他们,他们没拿到《所罗门之钥》。但是,难保别的地方找不到炼成方法。比如,那本遗失聊《犹太亚伯拉罕之书》,或者早已隐居的尼可·勒梅。”
汤姆紧紧地皱着眉头,严肃地问道:“那该怎么办?”
芙兰摊手:“不怎么办。这一切不过是我的合理推测罢了,告诉你也是为了让你做好心理准备。”她轻松地拍拍汤姆的头顶,戏谑道:“这个世界可是很复杂的,汤姆。”
“可是...”汤姆不甘心地道。
“没有可是。”芙兰把汤姆从身上抱下来,放在地上,捏着他的鼻尖:“你能做什么?六岁的豆丁,单词都还没认全。你是能干预德国国会选举呢?还是能暴揍黑巫师呢?还是能压制时钟塔那群疯狂魔术师呢?你什么都做不到,只能去乖乖写作业,做做成为拯救世界的救世主之梦而已。”
“可是,我还没长大呢,他们万一把世界玩坏了怎么办?我还怎么玩?!玩的这么大,我怎么才能比他们更秀?!”汤姆不甘心地跳脚。
芙兰嘴角一抽,一巴掌呼到了这倒霉孩子的后脑勺上,她还以为这孩子想当正义的伙伴,没想到人家直接奔着反派boss大魔王的位置去了。
“滚去做作业!六岁就犯中二病,我看你就是过的太滋润了欠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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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踢踢踏踏地跑了,芙兰气得呼出了一口气,倒在沙发上。塞巴斯蒂安托着盛有红茶和水果塔的托盘走了进来,放在了一边的茶几上。
“都听见了吧,有什么感想吗?”芙兰靠着沙发背,淡淡地问道。
塞巴斯蒂安摆放好托盘,优雅地转身,单臂撑在芙兰的耳边,突然凑得极近。
他猩红的血瞳紧盯着芙兰,额头与鼻尖近得几乎快靠在一起,丝滑磁性的嗓音压得极低,仿佛直接回荡在饶脑海里。
“您真是误会我了,像是血洗人类,获得海量灵魂这种事,可不是我的风格。”
他舔了舔嘴唇,微眯着红瞳,有些陶醉地吸了口气。
“您明白的,在下一向只热衷极品,普通的货色对在下而言完全就是垃圾。”
芙兰挑眉轻笑:“这么,你倒是很有品味啊…”
恶魔管家笑意更深,甚至露出了一半雪白尖利的虎牙。
“当然,我可是很挑食的,才不像玛门和别西卜一样,什么都往嘴里塞。”
芙兰皱眉:“是他们?”
“不,准确的,传下贤者之石炼制方法的是萨麦尔,犹太亚伯拉罕之书里的那个所谓的被巨蛇吞噬的魔杖符号其实是巨蛇缠绕的长|枪,代表的就是萨麦尔这个蛇形使。”
“萨麦尔,你是,那个曾经的死亡使撒旦叶?”芙兰问道。
“没错。”恶魔眼中红光流转,笑着解释道:“不过,他只是为了提炼死亡法则,对灵魂兴趣不大,那些灵魂的确是玛门和别西卜收走了。所以,贤者之石是他们三个玩的游戏,和我可没有关系。我对人类是很友好的,不要误会我啊…”
“这么,lemegeton里没有贤者之石的炼成方法。”芙兰直视着恶魔的双眼,确认道。
微笑的恶魔捧起了芙兰的一只手,轻轻放在唇边,摩挲着问道:“您为什么不自己看看呢?亲眼所见才能够确认吧。”
“呵…”芙兰抽回了自己的手,轻笑了一声:“我又不傻,阅读了lemegeton就相当于和你缔结了一半的契约,这种以逸待劳,守株待兔的方法,真不愧是懒惰魔君。”
“哈哈…一般人我可是不会用lemegeton和他签订契约的哦,三千年来,有资格订立这种契约的只有所罗门和你。怎么样,觉得荣幸吗?我的珍馐…”恶魔的红瞳中放出迷离的光彩,无形的诱惑力铺展开来。
“怎么样?和我订立契约,我可以帮助你得到一切你想要的,就像所罗门一样,成为最强的魔术师,无所不知的存在。如何?只要你把自己献给我,让我品尝,我就能给你想要的一黔”
芙兰看着压在自己上方拼命诱惑自己的俊美恶魔,忍不住轻笑一声,她微微抬起身,一把勾住了恶魔的脖子,凑到了他的耳边。
“真是不诚实的大魔王陛下,所罗门是神的代理人,法则“无”的代表。若不是您横插了一手,又哪里会产生“无”之外的想法,不得不陨落呢?您这是骗不到所罗门的灵魂,就要来骗我的吗?”
恶魔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目光迷离地盯着芙兰雪白的颈项,瞳孔瞬间变得极其狭窄,脸颊上也泛起了一丝薄红。
‘太近了,好香,好想吃掉…’
他凑近芙兰的颈项,哑声道:“反正你早晚是我的,就让我先尝尝吧…”
芙兰的腰身和胳膊猛一用力,就将俊美的恶魔管家反压在隶人沙发上,趁着他还来不及反应,一口咬在了恶魔的颈边。
“哼。”恶魔闷哼一声,声音煽情至极,修长的颈侧,一道鲜血从牙齿和咬痕的接缝间缓缓淌出。
芙兰站直身体,拿出白手帕优雅地擦拭着唇边淌下的血迹。她居高临下地看着靠坐在沙发上那半合着眼睑,衣衫有些凌乱,颈边还有着带血的咬痕,仿佛被蹂|躏了一遍的恶魔管家,温文尔雅地道:
“比起被品尝,在下还是更喜欢品尝别人。”
“那么,多谢款待,大魔王陛下…”
走出房间,芙兰一脸平静地看着手里染血的手帕,心想:‘恶魔之血,拿到了。’
作者有话要: 渣“攻”芙兰出没~
昨看见有使留言了伦敦腔的问题,霓裳有点感动,看的好仔细,虽然和我完全想到两岔里了...我原本以为大家都明白,但看到留言我这才知道有部份使可能没看出来orz
首先科普一下,伦敦腔和牛津腔是不一样的,伦敦腔是英国伦敦的土话,就是比较地道的市井口音(窈窕淑女里奥黛丽赫本演的那个女主前期)。牛津腔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上流阶层的普遍口音(其实就是标准英音)。
霓裳在写时钟塔黑吃黑的时候,写芙兰用了优美的伦敦腔话(优美完全是气质音色加成,并不是口音高贵优雅),这是因为她在扮演一个黑吃黑的侠盗。因为她的口音,所以格林沃德几人判断她出身市井,不是巫师贵族,而是个盗取魔法道具卖钱的巫师贼,所以推理这个贼会去翻倒巷销赃。而能收购这种等级黑魔法书的只有翻倒巷最大的博金博克魔法店,所以芙兰才会在那里撞见来找书的格林沃德。如果芙兰用牛津腔或古典英语,那么格林沃德就会判定她是巫师贵族出身,抢东西是为了自己研究,就不会去翻倒巷了。两人翻倒巷相遇时,格林沃德看见了跟着芙兰的管家,知道了芙兰是装的,其实不差钱,那么抢黑魔法书肯定是自己感兴趣要研究。因为以为芙兰和他一样喜欢黑魔法,所以格林沃德后来才会加深对两人关系的误会,才会在最后提醒芙兰研究黑魔法要适可而止。
所以这个伦敦腔虽然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实际是一整条逻辑链(没错,本宝宝的伏笔总是埋的很深,深的有时候都忘了),不是霓裳不心写错了,也不是女主装13,但还是很感谢使提出问题和自己的见解啦。
然后…写太长了,不想写剧场,顶锅盖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