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海听完,再次看向堂下两边听审的官员,问他们道:
“被告与死者,近六年未见。昨日被告去扫墓,西城门有进出登记,可以证实其在遇到死者前,并未独自回过城。
那么,本官认为:条件也不成立。你们觉得呢?”
说着,画海拿过公案右上角的、一本进出城门登记簿,递给了仍旧站着的秦略。
秦略接过翻看,回道:“没有任何涂改记录、笔墨亦无特殊留痕,此证有效。”
“本官不这么认为。”
刑部尚书林海梁,非常稳重的一个人,此时终于开口。
出声道:“被告声称近六年未见过死者,这都是被告一人之言、一面之辞,并不可就此完全采信。
而且,进出城登记簿,只能证明被告昨日没有行凶的条件,但并不表示昨日之前也没有。
如果被告与死者早就在京城内见过、而昨日并非第一次偶遇呢?
若被告昨日是激情杀人呢?激情杀人是不需要准备和行凶条件的。”
楚迎月闻言,一双美目怒瞪向林海梁,拍着胸脯道:“下官是‘幽冥堂’白无常使!是跟随了刑官大人近六年的书案文员!岂会是个信口雌黄之人?!”
“你说了不算。”
林海梁瞥了楚迎月一眼,回了五个字。
楚迎月:“……”
她从来都不知道:证明自己,原来这么难!
自己都不能证明自己,那还有谁能证明?身份吗?她有的;地位吗?她有的!
那还需要什么?
气得迷糊间,她想起了曾和画棠一起审过的所有案子,想起当时被审的那些人犯。
也才想起:身为嫌疑人犯,的确是需要人证、来证明自己的。
林海梁的话,并没有说错。
想通了的楚迎月,轻轻垂下了脑袋,咬紧了牙关。
名声,是个好东西,可也并不是个无往不利的好东西。
以前,她以为能建立个好名声就够了,会有自然的公信力在,现在才知道:人家认、才有;人家不认、就是个屁!
堂上的画海,则扫了一眼林海梁。
再摆摆手,很嫌弃的语气、很嫌弃的动作、很嫌弃的表情,对着楚迎月道:“被告先站去一旁。”
然后再对着衙差喊:“带一号人证!”
一个矮矮胖胖、看门婆子装扮的中年妇人,被带到了堂下。
画海的儒雅气质回来了。
他温和地问向对方:“说说吧,你是什么人?平时都做些什么?”
妇人站到堂下的时候,还有些紧张不安。跪下后,两手绞着自己的衣摆,视线只敢盯着地面。
听问,本能地抬头,见到那温和的视线,便壮起胆子回道:
“老奴是、是给黄家看门的婆子。平日里,就是到老奴上值时,看好门户。也不做什么别的杂事儿。”
“黄家可是‘黄记粮铺’的东家?”画海问道。
妇人点头,应了声“是”。
画海:“那你是给黄家主宅看家、还是在哪家粮铺里看门?”
妇人回:“是给主宅看守角门。”
画海:“那你怎么认识死者、苗燕琳苗姑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