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特,21岁,男性绿原人类。
如果他那个双胞胎的妹妹和泉还活着,也应是21岁。
他们一同出生在联合城临时组建的一个家庭之中,母亲在分娩的时候难产而死,哈姆特也就从未见过自己妈妈的样子。
一岁学走路,两岁会跑步。老天爷赏了他一副好筋骨,只可惜这个少年没用到正途。
十岁,由于母亲早逝,在外当科技猎手的父亲又很少回家,为了填饱自己和妹妹两个人的肚子,哈姆特无奈注册小偷会员开始当扒手。
当时有一个叫姓钟的医生接济了他们两个,只可惜后来那个好心肠的医生不知道因为什么被驱逐了,后面的日子也就更苦了。
他先后在联合城,神圣王国,沙克王国三大国家流窜作案,当然他光顾的地点也不乏一些边缘势力。
从业十余年,从未失手。
十八岁,哈姆特和双胞胎的妹妹和泉双双成人,只可惜遭了百年难遇的饥荒,联合城遍地饿殍,妹妹也客死于流亡途中。
同年,重生镇老教头罗根收留他为赏金猎人,后因年龄问题将老大的位置让给了哈姆特坐,自己转为情报工作。
十九岁,哈姆特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把铭刃,他来自于黑龙忍者团的老大迪玛克。
每当哈姆特将铭刃从古老的刀鞘中缓缓抽出来的时候,总是爱闭上眼睛去倾听那美妙的嘶鸣声,他爱死了这充斥着血腥味的刀刃。
哈姆特忘不了忍者之塔那一晚的沙暴,他喜欢把那次的战役叫做向这个这个世界问好的第一天。
“你没被黑龙忍者团抢过饭?这不可能。”
黑龙忍者团的忍者之塔坐落在一个陡峭的悬崖上,在爬到那座高塔之前,需要走一条特别长的盘山道路。
罗根靠在一堵城墙后,他一脸不解的询问哈姆特的过往。
他毕竟是常年居住在赫夫特城的联合城人,对于边境之地这一片区域,初来乍到的哈姆特对其了解可谓是一问三不知。
“就是土匪呗,我杀过土匪。”
虽说是老罗根发了善心把哈姆特从奥克兰之盾救了回来,但是这个男孩能不能创造出他该有的价值,是需要真正的实战来检验的。
为了组建一支能杀死菲尼克斯的队伍,罗根招募了很多当年在重生镇被他放出来的异族人,但是这些是远远不够的。
他需要新鲜的血液,尤其是类似哈姆特这样子对圣国有着血仇的年轻人。
“迪玛克身上有一件价值连城的铭刃,你要是有本事拿过来……就归你了。”
没人会对一把铭刃说不,尤其是这种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
“你怎么知道他身上有铭刃?”哈姆特不理解。
“赏金猎人……没有悬赏令哪来的赏金猎人?”
罗根从夹克的上衣口袋拿出来了一张悬赏令,上面写着迪玛克的名字,标价是两万开币。
“两万开币?这么多?!”
“错了。”罗根伸出两根手指头,“是两个两万块,他男朋友的脑袋和她一个价。”
“四万开币???!!!”
半辈子在赫夫特城含辛茹苦靠着自己的双手“勤劳”打工的哈姆特……确实不敢想象这个数字。
他一直以为那群带着刀和兜帽出入酒馆的家伙是成天混日子的废人,结果赏金猎人居然是这么暴利的行业。
“首先,你得趁着他们睡觉然后潜行进去把铭刃偷出来。等你把东西带出来后,我会在外面接应你,然后我们一起打晕那两个带赏金的家伙,明白?”
在哈姆特养伤的这一年,罗根了解了他的过往情况,据他揣测,一个刚刚成年的小偷是百分之百不具有正面作战能力的。
所以罗根留了个心眼,他并不和哈姆特一起进去,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有这个本事。
“明白。”
哈姆特手里攥紧了罗根给他的一把破军刀,头也不回的走进了那座忍者之塔。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哈姆特没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