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不是为了棒棒糖,她也得把药喝了。
徐兰看她自己抱着碗,三口两口解决掉,然后大口大口的喝白开水去除嘴里苦味。
心里软的一塌糊涂。
白天干了一天的活儿,又被小孩子折腾到现在。
徐兰精神不济,娘两个随便对付的吃了点中午的剩饭,洗漱完就上床了。
这是个物资匮乏的年代。
她这具身体叫徐君。原剧情中原主生长在农村,和母亲相依为命。
那时候刮起了打工潮,村里不少年轻人都出去闯江湖。
原主初中辍学后,也要跟着同乡人去打大城市挣大钱。
大城市是挺大的,可是她没有挣着大钱,反而身上徐兰给她的钱被别人骗的一干二净。
原主刚开始觉得丢人,也好面子,硬是扛着在外面呆了一年,找了工作,算是稳定下来了。有钱了还可以寄钱给母亲。
她干活特别拼,长得不算多漂亮,但是有一副洁白无瑕的肌肤,俗话说:一白遮百丑。不着调的男生总是嘴里要占点便宜。
看热闹的同厂女生,就会在她面前煽风点火。
有一次,原主正在洗衣服,后面就被手欠的男生拽了一下头发。
她提着搓衣板追了那男生一栋楼,挨了她几板子,把人堵在男寝:“妈卖批,老子再听到你嘴巴放屁,老子把你屎打出来。”
因为个子小,脾气却火爆。
厂里的人给她起外号叫她“小辣椒。”
如果看到这儿,原主过得并不坏。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并不是电视剧,她的手里没有遥控器,所以无法按下暂停。
“你和那王志都是老乡,见一见认识一下也没啥,现在都是自由恋爱了,就当交个朋友嘛。”
原主并不喜欢王志,但是朋友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就算王志喜欢她,她不同意就是了。
交个朋友也没有多大点事儿。
一来二去,三人渐渐熟络。
直到那一晚……她求救了,可是她的朋友却径直离开。
事后王志一直道歉,俯首做小,“真是一时冲动,我那晚是醉了,而且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们结婚吧,我愿意负责。”
徐兰当然希望女儿幸福,原主刻意营造她和王志是真心相爱,不想让母亲担心,其实更害怕指责。
虽然现在外面都说什么自由恋爱,在这个落后的村子里,还是保持着原有的观念。
原主当然也会被影响着。
“其实王志也不错,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又能挣钱。”原主这样安慰自己。
可是婚后还没有三个月,她就发现,以前的王志根本就是装出来的。
他抽烟喝酒打牌,一天到晚不着家,活儿也不干。几度被厂里开除,还要原主养着。
难道就没想过离婚吗?
可悲的是,处于被时代裹挟的浪潮里,观念的转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是的,她没想过离婚,因为身边都是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