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梦中的春夜,他踏破了他的底线,虔诚地亲吻了眼前的人。
耳鬓厮磨,他一遍又一遍地唤着“朝朝”。
她不是什么太太,不是什么“家人”。
唇齿相错,他们亲昵似爱侣。
梦是假的。
但醉意昏沉,青年的长睫低垂,这样的唤她。
而她潋滟的眼中闪过了讶异。
跟在身后的冯广厦眼皮一抖——
朝朝?
……是林朝笙的“朝”。
他不由得望向周暮觉安静的侧脸,终于感到一丝心惊胆战的意味来。
他只道是长辈,可自己这好友,究竟是什么时候起了这样惊世骇俗的心思?!
但瞧着林小姐的模样,大抵也未曾察觉。
横竖是喝醉了,蒙混得过去。
他大步一迈,朗声笑道:“周太太!许久未见!”
朝笙微微一笑——前天才在通海银行外头碰见,当时,冯广厦还握着她的手叫她“林小姐”。
这青年侧身,将一脸懵的李雁峰拉了过来。
“这位是我与暮觉的好友李雁峰,我上次同你提过的,暮觉此次去北平,便是为了他。”
又对李雁峰道:“这便是周太太,是周家正儿八经的长辈。”
他本就是大学的老师,还是讲政治学的,极为能言善道。
一通话说下来,不叫人有任何插嘴的机会。
李雁峰反应过来了,他伸出手,声音感激:“出版社能重开,也多亏了周太太帮忙。”
他学着冯广厦对她的称呼——虽说这位太太,实在年轻得有些过分了。
朝笙抿嘴一笑,温声道:“冯老师上次还叫我林小姐。”
是很随意的语气,冯广厦细细觑她神情,并无任何不快。
他悄悄松了口气,道:“这这这——最近常听得忠叔徐经理这般称呼你,还请林小姐担待些。”
他那声“周太太”嚷得满大街的人都听到了。
周暮觉听得格外分明。
那点醉意终于沉了下去,微寒的春风拂过青年细碎的额发。
他清醒了过来。
越过女子绰约柔美的身影,周暮觉看到了冯广厦欲盖弥彰的眼神。
朝笙只作不知,她问道:“可是饮了酒?”
他答:“喝的是十年陈。”
“看来是去的临溪楼。”她语带怀念,“从前我父亲说,整个海市,只有临溪楼有真正的女儿红。”
花雕酒就是女儿红,以陈为贵。
霓虹灯瑰丽变幻,衬得她如画的眉眼格外动人。
冯广厦暗自叹了口气,周暮觉动心,当然不意外。
他抬头看天,颇为惆怅地想,为何这林朝笙,偏偏已经是周太太了呢?
而周暮觉在听得朝笙的话后,却几乎不受控制地想——当她嫁给父亲的时候,是否,也带了一坛二十年的陈酒。
夜风缭绕在衣袖,他的理智占据上风。
最后,千言万语都压了下去,只轻描淡写的说:“临溪楼的酒确实不错。”
朝笙几辈子都很善饮酒,尽管周暮觉一脸乖巧,她也看得出他绝对是酒量很浅的人。
她道:“可要一起回家?今天老何阿柳同我一道出的门。”
“……不必了。”青年声音温和,“我今天晚些回去。”
她并没露出失落的神情,然而声音终于带上了几分犹豫。
“你已经晚归家九天了。”
周暮觉一愣,最后道:“……也不会很晚。”
冯广厦的眼皮跳得更厉害了——右眼皮跳财还是跳灾来着?尽管他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此刻却有极其强烈的不安。
不过,以周暮觉的性情——就算真喜欢,也不会如何吧?
但他的右眼皮为什么一直在跳!
阿柳从商店里面出来,冲着朝笙道:“太太,我东西都买好啦!”
今晚是阿柳想买些东西送回家里,便央着朝笙出门了。
没想到一推开门就见到了小半月没在家的周暮觉。
阿柳眉开眼笑,连忙打了声招呼。
然后听得自家太太道:“那便回去吧?”
阿柳同自家少爷道了别。
群青旗袍的女子旋身离去,早有等候在前的司机拉开车门。
几个人目送她走远,李雁峰终于寻得了说话的空隙,感慨道:“你家这位长辈真有意思,年纪轻轻的。不过人看起来极为不错。”
冯广厦点点头。
周暮觉低淡的声音忽而响起:“广厦,先前我说过,别将我去北平的因由告知我家中。”
冯广厦一个激灵——他当时在通海银行晕头转向,见到了林小姐,就一股脑儿全说了!
他干巴巴的笑,又听得周暮觉道:“并非是怪你,只是不想让家里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