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信春,周末去维港玩吗?”
放学的时候,班上的几个同学围住了信春。
信春年纪虽比她们大,然而性情敞亮有趣,又是内地过来的,班上的女孩子们对她喜欢又好奇。
信春刚想答应,又想起这周末的大事情,摇了摇头,顶着女孩们失望的眼神拒绝了。
“我有事呢。”
“什么事情?”女孩子们追根刨底。
“我姐姐要办婚礼啦。”信春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来了港市后,信春改了姓,朝笙让她把称呼也换了,她在家里仍然忍不住叫“太太”,在外面却记得牢牢的。
“婚礼?”班上的男生瞪大了眼睛,“怎么这么突然?等等……你姐姐不是早结了婚吗?”
“要你管。”信春低头,睨了这小男生一眼。
朝笙来替她开过一次家长会,此后班上有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念念不忘。
天爷啊,想什么呢。
小孩子。
信春十分坦然自己十八芳龄仍在念初二。
“我要去看!”男同学扯着变声期的嗓子嚷嚷,其余女生眼睛也亮了起来:“我们也想看!维港,下周咱们再一块儿去吧!”
信春作思考状:“我得问问我姐姐。”
女孩子们权当这事儿说定了,抱着信春笑嘻嘻道:“我们会带贺礼的!”
“哼,且等着看我的礼物。”男同学一抄手,气呼呼的宣布。
最后,信春班里的同学们都来了西子山。
半山腰错落着许多白色的大宅,有红瓦的顶和鹅黄色的窗框,是很美式的风格。
然而漫天纷扬的红绸落在这儿,一片喜庆的云霞烂漫,也不让人觉得突兀。
“传统的婚礼可真少见。我小叔叔结婚,是在教堂里头。”
“要向天父起誓!还得有花童!”
十几岁的少年少女们挤在一块儿议论,好奇心旺盛地往里头瞅。
“不知道信春姐姐的婚礼,是个什么章程。”
“三书六礼是自然的,天地鬼神也要敬告。”李雁峰同冯广厦一并站在大门口,他听得身旁的小孩儿议论,十分热心的解释了。
少男少女们似懂非懂,只觉得一片喜乐喧嚣的乐声中,又多出了几分厚重凝实的气息。
“哎呀,文葭怎么还不出来。”冯广厦不自觉地喃喃。他七月的天里仍是一身马褂,只换了个喜庆亮眼的颜色。这会儿站在好友旁边,却一点都没听到他的话。
李雁峰:“……”
人群忽然喧哗起来,有人笑道:“周老板把新娘子带出来啰!”
红衣锦袍,凤冠霞帔,人们放眼看去,俊逸的新郎握着新娘那只雪色的手。
纱扇遮面,小孩子们挤在最前头,从侧处的天光瞥见一张分外昳丽动人的脸。
——林家的姐姐,今天可真好看。
穿着裙子的信春跟在后头,得意洋洋地朝着同学们扬了扬眉。
文葭也作了女方亲属的职责,在一侧陪着朝笙跨过了大门。然后,果不其然对上了冯广厦热烈的眼。
没法儿看。文葭专心致志地望向前方。
太阳是金灿的笼纱,照着晴朗光明下的一对璧人,漫山的碧树上都跃动着一片片金羽,青叶和飞舞的红绸相和,发出簌簌的欢歌。
喜乐声里,新娘隔着纱扇,悄悄望了新郎一眼。
心有灵犀般,周暮觉回过头来,润秀的桃花眼中都是笑意。
民国十二年,七月初四,盛夏。
宜祈福、祭祀、嫁娶。
赞颂庆词,吉言贺语,纷纷的宾客聚在周围,真诚地为这对隔山隔海又重逢的佳偶祝福。
*
酒筵散去时,已是月上中天,整座大宅静悄悄的。信春指挥着家里的帮佣收拾残局,最后又和同学们跑去维港逛夜市。
红烛明辉地映照着,朝笙却下手中的纱扇,与满面绯红的周暮觉相对而坐。
明明早已经将对方视作一生的伴侣,彼此也相望了许多年岁,却在这场迟来的婚礼上,再次剧烈的心动。
交杯合卺,结发同心,两个人做得格外慎重。
衣袖翻叠,锦缎重重,朝笙仰面看去,青年的眸子宛如淬了火一般清亮。
“阿暮呀。”她唤他,声音宛如一道小小的钩子,然后指尖轻轻按在了他的腰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