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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落花时节(1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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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犹疑的情绪很少出现在时暮身上。

漫长的年岁里,上古战场是时暮性情的分水岭。

战争未落幕前,他以暴烈寡言而闻名八荒。

待到邕巳被他封印,又有两万年光阴走过。从赤水苏醒后,他便成了钟山里那个淡静从容的尊神。

辈分太高,有时也并不是一件好事。

譬如此刻,时暮将这份礼物归成了“长辈”“老师”的关心,而昨夜里狼狈的情动,便当做意外,摁了下来。

时暮下意识地扶额,后知后觉自己的角早在化形时就收了进去。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棂,落在了他的身上。

昨夜里的热意仿佛又重新游走,青年身躯一僵。

“养了五千年,也没养好那道暗伤么?”

烛阴上神望向远处的山雪,心念微动。

刹那间轰然巨响,皑皑的银甲崩塌,惊起无数飞鸟。

——似乎,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面前忽然出现一张大脸。

“你竟在这儿,真让本星君好找。”

宣珩笑得比路边的野葵花还灿烂,一张清俊的面孔里透露着——贪婪。

“哎呀,这不是贲闻山的苍玉作的笔洗么?”

“鸣蛇的翅膀?”宣珩将苍玉笔洗扒拉了下来,对着一道长羽啧啧称奇,“这个毛毛很适合做笔毫,我从前在人间时,当过一段时间的书肆掌柜,恰好会点制笔的手艺。”

“女娲在上,竟让我寻到了建木的枝干,建木不是两万年前便被雷劈死了吗?”

他将一段有着奇异光泽的长木捧到了时暮面前,殷殷道:“做笔杆子正好。”

宣珩宛如老鼠进了粮仓,看到藻井上镶着的硕大龙珠,感觉自己的贼心越发膨胀。

“到时候,我一支。”宣珩朗声宣布。

时暮睨他一眼。

“三殿下两支——她是读书人嘛,耗笔头。”

时暮只教朝笙术法,倒从未见她写过字。

他不由得露出笑来:“左边柜子的第三格有鹿蜀的赤尾,或许更适合作笔毫。”

宣珩飞扑过去。

一刻钟后,满载而归的宣珩恋恋不舍,放下了一卷上古时期的天书。

正所谓盗亦有道——

不对。

正所谓见好就收。

总之羊毛,不能一次薅完。

司命星君非但很懂人间风月,人情世故亦精准拿捏。

时暮看着他袖袍里都塞得鼓鼓囊囊,艰难拖着自己的身躯前行,几欲无言——

说来,他与宣珩的友情,还得追溯到一万多年前。

彼时的宣珩是人间豫州的农夫,而他暗伤多年,遂封了记忆去凡间散心。

寒冬里,化作小蛇的他被农夫宣珩救起。

——然后宣珩被毒死了。

苏醒的小蛇獠牙锋利,毒素亦是一绝。

又一世,他成了人间皇族的太子,素有贤名,而宣珩是敌国的质子,受尽欺凌。

悲天悯人的太子见质子太可怜,令人给他送了许多糕点。

宣珩吃得太急,噎死了。

待到历完十世红尘的宣珩得封神位,便以权谋私,翻遍了浮生镜,想找他报仇。

不知天高地厚的司命星君杀来钟山,看到了上神烛阴,于是立刻化干戈为玉帛了。

一来二去,竟也作了这么多年的友人。

“哎,帮我拿下这个。”宣珩掏了颗盆大的夜明珠给时暮,“过会儿要还我的。”

——这是宣珩方才从灯架子上抠下来的。

他仔细看了,比玉坤宫的夜明珠大得多。

到时候挂在娑罗树下,如萤温照,他再赋诗一首,想必很有一番风雅趣味。

时暮叹了口气,忽而很想问问宣珩——

收纳的术法,也不会么?

缦回的廊腰上,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着。

日光落在雪地里,昨夜的足迹早已经被盖住。

泥炉彻夜烧着,以至于此时还有火光明灭。

宣珩后知后觉,终于意识到自己现今是个神仙,不是凡间哪世的小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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