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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回 谒虎祠虎王显圣 游太虚苔丝专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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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就在鹿城即将被攻破的那一个刹那,地煞一声尖叫,身子在马背上一旋,脚尖一点,凌空向城楼飞去,手上的三尖两刃断魂枪舞成了一道光圈。

九鲲们见状,纷纷掉过头来,折转身子,呼呼啦啦,一齐在地煞身上招呼。一眨眼的功夫,就把地煞啄成了一个血人。

公主欣樱见爱人受伤,小命完矣,不由得目眦欲裂,五内俱焚。她一抖缰绳,策马狂奔起来。跑到城楼下面,她身子竟陀螺似地旋转起来,且越旋越急,越转越高。然后,她手一伸,攀住了城门楼上的一根椽子,一个鹞子翻身,不偏不倚地挡在地煞前面,气定神闲。

楼下的军健们见状,轰天价地叫起好来,欢声雷动!他们一个个都忘记了恐惧,挺刀仗剑,潮水般地朝城楼边杀了过来,把九鲲一族杀得人仰马翻,赤红色的羽毛满天飞舞。俗话说:打赤脚的,不怕穿鞋的。瞎子把胡琴不要,还有什么可以害怕?

九鲲一族简直气疯了。

就在城池即将攻破、城楼就要易手、地煞快要伏尸之际,突然,从半路上又杀出了一个穆桂英,威风凛凛地挡在地煞前面,就像老母鸡护着小鸡。九鲲王不由得恼羞成怒,在半天云里一扬令字旗,一声尖啸,九鲲们得令,又奋不顾身地朝公主欣樱扑了过来。

公主欣樱只觉得天空猛地黑了下来,云越压越低,一股又羶又腥的怪风,吹得地上的石头满天飞。满天的九鲲挟着雷霆之势,羽翅带风,如一支支破空的怒矢,铺天盖地地朝公主欣樱和地煞飞了过来。欣樱紧紧地把地煞搂在怀里,仰天长叹,眸子深处泪光闪闪。

猛可地,一道蓝幽幽的闪电划过了天空,半天云里轰隆隆地响起了一声霹雳,一场铺天盖地的暴雨,没有任何的征兆,噼里啪啦地下了起来。真是一场及时雨啊!九鲲们被暴雨淋湿了翅膀,一只只狼狈得就像落汤鸡,一轰而散,也不知去了什么地方。

公主欣樱和地煞紧紧相拥,喜极而泣。

雨,炒豆似地,劈头盖脑地打在欣樱和地煞的脸上,他们一点也不觉得痛疼,反而感到有些舒服,沁在嘴里甜滋滋的,隐隐有一股季节的味道。杜甫的诗说得不错,好雨是有感情的。而现在,它又用自已独特的方式,为欣樱和地煞的爱情,作了最美、最美的诠释。

见公主欣樱和地煞又被一场雨救了,捡回了一条命,大难不死,军健们不由得以手加额,暗暗称奇。他们奔走相告,噙着泪水,抱的抱,扛的扛,把两个血人都抬进了帐篷。一连几天,军健们都自告奋勇,日夜巡护,在帐篷外面用血肉之躯筑出了一道屏障。

不多不少,公主欣樱和地煞整整昏迷了七天。

七天的时间不长,可也不短,足足可以改变一个世界,让沧海变成桑田。所幸这七天里,天公作美,老天爷一直阴沉着脸,根本没有放晴的意思,真个是黑云压城城欲摧,山雨欲来风满楼。九鲲们见天未睛好,不敢轻举妄动。这样一来,就等于主动放弃了进攻,让公主欣樱和地煞赢得了喘息的机会。同时,也给自己掘下了坟墓。

公主欣樱和地煞苏醒之后,尽管身体还十分虚弱,气血严重不足,可欣樱还是一力坚持,击鼓点将,升帐议事。欣樱威严地巡视了一下诸将,顺带也看了地煞一眼,声音朗朗地说:“前部第一路先锋地煞,本帅着你提调本部兵马,多备弓弩、连矢、黄烟,准备破贼。”

“是,末将遵命!”地煞拱了拱手,退了下去。

“前部第二路先锋龚成虎听令,本帅着你率领本部人马,去采购甘草、冰片、麝香等诸般药材,以备急用。”公主欣樱又发号施令,大家都不知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是,末将谨遵,坚决执行。”朱成虎也双脚咔地一碰,敬了一个标标准准的军礼。

地煞抬头一看,那个朱成虎他认识,原来是奉公主欣樱之命,星夜去无极镇征调他的将官。朱成虎年纪不大,公主欣樱能任命他为前部第二路先锋,自能本领不差,功夫不弱,一定有他的过人之处。下意识里,地煞不由得把朱成虎多看了几眼。

给前部第一路、第二路先锋分配完任务,公主欣樱又重重地一敲醒木,字正腔圆地说:“众将听令:第三路先锋候武、第四路先锋张锋、第五路先锋高秋良、第六路先锋刘宗光、中军李海堂,你们各领本部人马,埋伏在鹿城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只等城楼烟起,一齐杀出。能不能彻底剿灭九鲲,光复国土,就在此一役。各位,拜托了!”

果然,第二天是个大睛天,阳光灿烂,万里无云。九鲲王一看,喜形于色,立马在半云里发号施令,提调人马,志在必得。一时里,天空中呼呼啦啦地响成了一片,九鲲们衔命,从四面八方飞了过来,密密麻麻,层层叠叠,遮蔽了那轮喷礴而出的红日。

上午九时许,半天云里骤然响起了一声尖啸,九鲲就像士兵听到了冲锋号,奋不顾身地扑向城楼上的士兵。待九鲲们飞近,地煞手一挥,一声大喊:“放!”铺天盖地的箭矢冲天而起,阵雨似地泼向天空。天空中哀嚎之声四起,噼哩啪啦,地上掉满了成千上万的九鲲。

九鲲王见损兵折将,进攻受阻,不由得勃然大怒,亲率一路精兵,在半空中旋了几旋,孤注一掷,电光火石般地朝城楼扑来。九鲲们见大王御驾亲征,也不敢怠慢,络绎不绝,从四面八方赶来勤王。一时里,整个天空都快要挤爆,几乎成了九鲲的世界。

“放黄烟!”公主欣樱见时机已到,一声令下。士兵们得令,不停地奔跑起来,堆烟末,点火,一气呵成。滚滚的黄烟冲天而起,火光满天,空气中飘满了一种迷幻药的怪味。士兵们则捏着鼻子,凝神屏息,大口地嚼着嘴里的甘草。

各位有所不知,连弩和黄烟都是地煞泡制出来的,也是他锦囊妙计的一部份。只是出于保密,不便公开而己。连弩地煞早己研制成功,可以连发,一口气能射出十二支连珠响箭,且锐不可挡,故称连弩。

黄烟呢?则是由曼陀罗花、罂粟,再加以黄岑、肉桂等多味中药调制而成的,闻起来香喷喷的,实际上却具有迷幻和麻醉的作用。一旦中了,就会头晕目眩,天旋地转,大脑和身体都不受自己控制,只有束手就擒、任人宰割的份了。

这样看来,黄烟既然可以迷幻、麻醉敌人,自己人也免不了中招。公主欣樱早有防备。她满世界地采购甘草,军中上下人手一根,既可熬汤,又可咀嚼。据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记载:甘草是黄烟的唯一的解药,百试百灵。

九鲲不明就里,再加上又猝不及防,先是被连弩射下来一大片,死伤枕籍。后又被黄烟薰染,噼里啪啦像下雨一样,纷纷扬扬掉下来一大片,弄得地上没有插脚的地方。士兵们肩挑篓载,绳缠索绑,堆满了整整两个操场。

九鲲王也成了俘虏。

地煞接到士兵们的报告,说是发现了一只鸟王,体形大得吓人,样子很凶,虽然中了黄烟,可十几个人也近不了身。地煞不信,带了几个亲兵赶了过去。一看,我的个乖乖呀!城楼边果然卧着一只大鸟,九头一尾,目露凶光。

士兵们又喊又叫,鼓噪而上,试图出手制住大鸟。大鸟一抖翅膀,狂风呼啸,把士兵们搧得东倒西歪,个个摔得鼻青脸肿。大鸟除了翼展宽而长之外,九个头颅也特别大而灵活,身上的羽毛金灿灿的,油光水滑。

真不愧是神鸟,虎死威不倒!

地煞火了,一声大喊:“米粒之珠,也放豪光。我来也!”话音未落,他手上的索套一抖一收,紧紧地勒住了大鸟的脖子。士兵们见状,趁机一拥而上,死死地摁住了大鸟的两只翅膀,绳缠索绑,捆了个结结实实。

破了九鲲,抓住了鸟王,整个阎罗国的人都轰动了。百姓们从丰都、从十八层地狱、从阎罗国的各个大小城市,络绎不绝,蜂拥而来,把不大的鹿城挤得水泄不通。

所幸,这是一个崇拜英雄的时代。而作为破九鲲、擒鸟王的英雄,地煞和公主欣樱拥有了无数的粉丝,头顶着灿烂的光环,像某些网络大神一样,被千千万万的少男少女所崇拜。

公主欣樱和地煞都很亲民。

那一天,公主欣樱和地煞都骑在马上,联袂而出,士兵们押着鸟王,接受了万民的瞻仰。天空蓝得就像大海,阳光好灿烂哪!暖暖的风吹在脸上,就像恋人的热吻。百姓们跳啊,唱啊,载歌载舞,把公主欣樱和地煞都感动得热泪盈眶。

隔老远,地煞就看见了,跟着百姓来劳军的桑吉和李梅。他跳下马,大步流星地迎了上去。桑吉很大方,塞给了他一双针脚很细密的布鞋,不等他说话,就叭地一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弄得彼此都很尴尬。

李梅就腼腆、含羞多了。她红着脸,偷偷地看了地煞一眼,亲手给他盛了一碗豆浆。刚出锅的豆浆,热热的,烫烫的,很香,很甜,喝在嘴里有一股春天的味道。也不知是谁发明了豆腐?竟养活了千千万万的人,成就一个庞大的产业。

以卖豆腐为生的,不仅有李梅,还有苔丝。

豆腐虽说不是主业,仅占公司业务的一小部分。可苔丝毕竟是靠打豆腐起家的。豆腐让她掘出了第一桶金,赚得盆满钵溢。人这一辈子,除了奋斗,还得学会感恩。有些人,有些事,早已在你的生命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一提到感恩,就让苔丝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虎王,想起了爱人仙童。早些日子,就是仙童托梦提示,预警,让她堪堪地躲过了几劫。扮成乞丐的虎王也在生死关头,挺身而出,擒住了图谋不轨的妖狒,从妖狒嘴里救了她一命。

居危思安,饮水思源。

苔丝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去大青山看一看,拜一拜菩萨,谒一谒虎祠,祈求风调雨顺,百姓平安,爱人仙童在天庭里无病无灾,官通亨通。这么多年了,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变幻莫测,可她对仙童的爱却有始有终,从未改变!

说走就走。

苔丝是个十分随便的人,根本不在乎什么黄道吉日?也没有什么讲究?人生在世,一切早已命中注定。反正黄道吉日也死人,也有丧事。讲究来,讲究去,没有人可以不死,没有人真正无病无定,一帆风顺,那又何必呢?

临出门的时候,苔丝这才想起要找个伙伴。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单身女人,出门在外,毕竟有诸多的不便,甚至麻烦。想来想去,苔丝找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叫王安,是个俊俏的小厮女的叫吴巧,小嘴十分伶俐。

车上有了一男一女两只小嘴麻雀,路上就热闹多了。一路上,两个小鬼头打打闹闹,叽叽喳喳,让苔丝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她和仙童。那个时候,她们都十分年轻,十一、二岁左右,懵懵懂懂,刚刚春心萌动,她对他有了一种朦朦胧胧的好感,且情苗暗茁。

她是怎么爱上他的呢?苔丝傻傻地想。都说爱情不需要任何理由,其实也要有最起码的条件。就像一粒种子,必须要有土壤,要有阳光,要有适当的水分和温度,才有可能破土,发芽,长成一棵参天的大树,枝繁叶茂,结出累累的硕果。

铃儿叮当,车声辚辚,骏马翻盏般的四蹄,嘚嘚地敲打着大地,极具韵致。一轮喷礴而出的红日,带着一身湿漉漉的水气,缓缓地爬上了天空。大地真辽阔啊!漫天金灿灿的稻菽,一浪接一浪地波涛汹涌,一浪接一浪地涌向远方,涌入了莽莽苍苍的地平线。

一眼望去,远山朦朦胧胧的,睡意惺忪,鸟儿才刚刚醒来,雾岚还未散尽。还里或那里的村庄,或远或近,或高或低,都次第升起了一缕缕的炊烟,有浓有淡,有粗有细,丝丝缕缕,袅袅娜娜,就像美人伸出的一个懒腰,或者打的一个呵欠。

车过许家村,苔丝莫名地激动起来,紧张起来。算起来,这也是故地重游了,她有一种近乡情更怯的感觉。潜意识里,她早己把猎户许超和她的妻子梅英当成了亲人。当年,她就是从许家村出发,背着一个小小的蓝布包袱,开启了平凡而辉煌的人生。

出于感恩,苔丝孤注一掷,力排众议,斥巨资在大青山修建了百虎园和度假村。而现在,终于有了回报,取得了可观的效益。官道上,游客和马车络绎不绝,人们呼朋引伴,三三两两,齐去大青山看老虎、娱乐休闲,享受优美的田园风光。原本冷冷清清的山区,一扫平日里的死气沉沉,己焕发出勃勃生机。

本来,苔丝想趁此机会,到村子里去看一看,看一看当年她落难的地方,住过的房子。可她转念一想,大哥许超早已不狩猎了,在虎园当园长,打老虎的成了保护老虎的。大嫂梅英也丢下了家务活,不再是围着灶台转圈的家庭妇女,她早已当上了度假村悦来宾馆的总经理,指挥着百八十口人,位高权重,身伤特殊。

夫妇俩既然都摇身一变,乌鸡变凤凰,当上了集团的高层管理人员,自然事儿多,问题也多,分身乏术。至于侄儿许勇,也应该到了上学读书的年龄,更不会呆在家里。这样一来,许家村剩下的人就不多了,老屋成了一座空巢,她就更没有去的必要了。反正,去了也会碰一鼻子的灰,也是白去!

赶到大青山脚下的栖凤坪,己经是晌午时分,正是吃午饭的时候,苔丝也觉得有些饥肠辘辘,小厮王安丫头吴巧也喊饿。一路上,他们叽叽喳喳,笑个不停,不饿才怪哩?岔路上,苔丝观望了一阵子,一勒缰绳,马儿咴咴地喷出了一个响鼻,风一般地朝悦来宾馆驰去。

悦来宾馆生意兴隆,客人也来得不少,大都是一掷千金、鲜衣怒马的有钱人。他们鼻孔朝天,趾高气昂地下了马车,既有显摆的成份,又有炫富的色彩。说实话,苔丝压根儿就瞧不起这些人,可又不得不与他们去套近乎。俗话说得好:要想赚王八的钱,就得跟王八去周旋。

人都有迫不得己的时候,人生更多的是无奈。

停好马车,苔丝带着小厮王安和丫头吴巧直奔餐厅,直奔主题。宾馆十分气派,门口一左一右,站着两个迎客的堂倌。见到苔丝,堂倌的眼神怪怪的,有些鄙夷。

苔丝走得急,完全是兴之所至,穿着十分随便,根本没有去刻意打扮自己,坐的也是一辆破破烂烂、拉货的马车。无论是穿着还是代步的工具,完全没有有钱人的派头。

在人满为患的餐厅,苔丝找了个僻静的位置坐了下来。正要点菜,侍者领着几个脑满肠肥的人走了过来,态度蛮横地说:“美女,请你让开,这张桌子腾给这几位先生。”

“凭什么?”小厮王安不服。

“凭什么?就凭人家有钱,消费得起!”侍者满脸不屑。

“那也得讲究个先来后到吧!”丫头吴巧也有些忿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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