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突然之间,从斜刺里杀出一员虎将,胯骑一条青龙,挥舞着五色断魂枪,身披五彩八宝银丝鹤氅,威风凛凛地杀了过来。猛将草上飞鹰诸葛通见状,一声怒吼,拍马舞刀迎了上去。只一合,诸葛通就被对手挑烂盔甲,伤了面皮,血流如注,只得丢盔弃甲,一溜烟似地落荒而逃。
仙童大怒,满脸涨得通红,拍马舞枪冲了上去。无奈对手势大力沉,一杆枪神出鬼没,不到一合,就被对手挑去了头上的盔甲,耳轮上中了一枪,鲜血淋漓。仙童一低头,又堪堪避过劈面刺过来的一枪,吓得心惊肉跳,出了一身冷汗。
关键时刻,仙童一挥手,扣在掌心里的五彩琉璜石激射而去,快逾闪电,噼噼啪啪地打在那人身上。无奈那人毛深皮厚,膀大腰粗,几十粒五彩琉璜石打在身上,连印痕都没有留下来一个,根本就像一个没事人似的,丝毫不在话下。
那个人也火了,一勒龙嚼子,青龙一张嘴,呼呼啦啦地喷出了一股烈火,耀舞扬威地冲了过来,手上的枪舞出了一片红光。仙童急中生智,脚尖在马背上一点,身子腾空而起。饶是如此,仙童胯下的那匹宝马,也变成了一只火球,轰轰烈烈地烧个不停,官兵们死伤无数。
仙童一个筋斗翻在半空中,进也不是,退也不能。进吧,自己根本就不是那个人的对手,再去逞强,无异于拿鸡蛋去碰石头。退吧,自己一个三军主帅,丢下自己的士兵不管,只顾着自己逃命,道理上说不过去,还会被人耻笑。
没办法,仙童也是气昏了头,脱下了自己脚上的一只麻鞋,闭着眼睛扔了出去。打不赢那个人,恶心他一下也好,仙童根本就不抱什么希望。也许一切冥冥之中早有定数,青龙最怕的就是龙须。这也叫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怪的是:麻鞋重重地掉在地上,立马生了根,长出了长长的触须,千缠百绕,根根绊绊,把那条青龙捆得结结实实,没了半点脾气。指顾之间,骑在青龙背上的那个人,也被狂怒的青龙颠了下来,摔了个仰八叉,样子十分狼狈。
各位,仙童脚上的麻鞋,可不是普通的麻鞋,它是由龙须藤编织而成的,集天地之灵气,聚日月之精华。前面的章节里,仙童就用它,降服过天河里的水怪大鲵。想不到现在它也起了作用,歪打正着,降服了不可一世的青龙。
那个人见自己的座驾被收,无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披头跣足,嗷嗷怪叫,状如疯虎般地扑了过来,破口大骂:“狗日的天兵天将,有什么本事都冲我来吧!我五色熊君皱一下眉头,都不算好汉,还老子的座骑来。”
仙童见麻鞋起了作用,发挥出了巨大的威力,也一下子来了灵感。不等五色熊君的枪刺到,他的身子晃了几晃,鼻孔里窜出了一缕青气。青气愈升愈高,在半空中旋了几旋,慢慢地聚集起来,合而为一,俨然就是一丛硕大无比的藤蔓。
突然,奇迹出现了,藤蔓上的那些触须,就像蛇一样地快速蜿蜒,扭动起来,一丝丝,一绺绺,如影随形,铺天盖地,疾如风暴,顷刻之间,就把五色熊君绊倒,捆翻,倒在地上人事不知。那些赶上来搭救的熊罴们,一个都没能幸免,都被龙须捆得就像粽子似的,结结实实,动弹不了。
仙童在半天云里显出真身,把几乎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那些溃逃了的官兵,也一下子恍过神来,勒转马头杀了一个回马枪。也难怪,干滩上的死鱼,谁不会捡呢?明摆着的功劳,谁都会抓几个在手里。立了功,那就等于是升官发财。
没有了阻挡,仙童又挥师乘胜追击,一举端掉了熊罴国的老巢。真个是汤浇蚁穴,摧枯拉朽。一转眼之间,不可一世的熊罴国将士,都成了人人自危的阶下囚,形势立马来了一个颠覆性的逆转。
一切得发生得太快了,根本没给人反应的机会。命运真是太神奇了,历史的转折都在一个瞬间。
各位有所不知,仙童、人精、地煞兄弟一体,在同年同月同日同时,为一根龙须藤所孕,所生,集聚了数千年的日月精华和天地灵气,其修为己深不可测。而龙须藤就是兄弟三人之本,也是兄弟三人的真身。
而仙童显出真身,就是聚集了兄弟三人的力量,天地冥三界联合,对付一个小小的熊罴国,抓住五色熊君自然也不是问题了。有了兄弟三人,世界上几乎所有的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只是仙童一直还蒙在鼓里,不知道而已。
将士们在前方拼命,天庭也是一夕数惊,先是听说仙童出师不利,惨遭败绩,先锋官草上飞鹰诸葛通受了重伤,落荒而逃,连主帅仙童的坐骑也被火烧了,搞得十分狼狈。仙童要不是一个筋头翻在空中,恐怕也已经遭了毒手。
坏消息传过来之后,好消息也接踵而至。后来,又听说仙童在关键时刻,用一只麻鞋降住了黑龙,显出了真身。一举擒获了熊罴国的国王五色熊君,轻轻松松地荡平了熊罴国,为玉皇大帝雪了耻,立下了不世之功。
玉皇大帝高兴坏了,盖玲玲也喜极而泣。
天师凯旋的那一天,是一个好日子,盖玲玲一早就挺着个大肚子,在南天门等候。作为一个人母和人妻,她显得格外的激动。丈夫一个人出外征战,自己又不在身边,她实在是放心不下。而现在,丈夫全须全尾,立下了不世之功,就要凯旋而归了,你叫她怎么能不激动?怎么能不鼓舞欢呼?
玉皇大帝也开了先例,在南天门摆驾迎候。一时里,旌旗猎猎,彩幡招展,御林军将士手上的刀枪,映亮了那轮冉冉升起的红日。广场上人喊马嘶,人来人往,挤满了迎接亲人凯旋的百姓,好一派天朝气象,生离与死别尽在不言之中。
辰时正点,天空中隐隐响起了优美的旋律,一朵朵五彩祥云,在金色阳光的照耀下,缓缓地飘了过来。色彩夺目而绚丽,刺得大家几乎睁不开眼睛。云端里,天兵天将们军容齐整,枪刀森列,隐隐透出凛凛军威和阵阵杀气,好不威风。
盖玲玲眼巴巴的,一颗心狂跳不已。祥云落下来了,一员虎将簪缨齐整,甲冑鲜明,在诸将的簇拥之下,骑在马上缓辔而行。天啦,那不是自己的丈夫的仙童吗?几天不见,他又黑了,瘦了,却更加可爱,更加成熟。
这才几天?盖铃铃这是怎么了?怎么像极了怨妇?有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味道。有人说,女人是为爱而生,为爱而存在的。她想反驳,却找不出任何理由。她不顾一切地爱着仙童,生生死死,死死生生,难道不是最好的证明!
飞蛾投火,追求的是一瞬间的绚丽。
不知不觉的,有泪水漫出了盖铃铃的眼眶,怎么忍也忍不住,怎么擦也擦不完。朦胧的泪光里,盖铃铃看见自己的丈夫仙童,神采奕奕,红光满面,朝她大踏步地走了过来。步履矫健,衣袂带风。那份阳光,那份帅气,那份雍容和淡定,让盖铃铃永远都着迷,永远都让看不够。
跟着丈夫仙童从云端里走下来的,还有两员大将,个子,身材,相貌,都跟仙童差不多,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盖铃铃揉揉眼睛,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或者是幻觉。这两员大将,难道就是他一直念念不忘的,亲弟弟地煞和人精?
作为傲来国的二把手,内阁首辅大臣,人精一直忙得焦头烂额,不可能在天庭、在南天门出现。在盖铃铃幻觉里出现的,一定不是人精。或者说,纯粹就是盖玲玲看花了眼睛。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人精这个名字,她听得太多也太久了。
自从带着妻子妮可,代天巡狩回来,人精就一直闷闷不乐。自己风是风光了,当上了内阁首辅大臣,却一直顶着朱平的名头,活在别人的阴影里。有的时候,臣僚们叫他朱平,他也要愣怔半天,怀疑半天,有一种非常惶恐的感觉。
自己究竟是谁呢?人精?还是朱平?或是又什么都不是,只是紫云谷的大山里,一根老藤上结出的一个苦瓜而已。人精心里清楚:如果不明确自己的身份,不查清自己的来龙去脉。他就会永远地苦恼和痛苦下去,永无宁日。
与人精恰恰相反,妮可却很兴奋。姐妹仨团圆了,妮可见到了朝思暮想的姐姐苔丝,妹妹艾米莉,也了解了她们的现状。比起她们,自己确实幸福多了。爱人就在身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既可以双宿双飞,又可以单独清静,少了怀想和挂念。两个相爱的人能卿卿我我,一辈子都厮守在一起,难道就不是一种幸福?
姐姐苔丝就苦了,为了姐夫仙童割过腕,逃过婚,遇过土匪,卖过豆腐,尝尽了人间冷暖,却连自己的爱人都见不上一面,只能一辈子活在回忆里,苦日子哪里有个尽头?妮可不仅替姐姐苔丝深深惋惜,也替她十分难过。
妹妹艾米莉呢?表面上大大咧咧,风风光光,十足的一个女强人,不愁吃,不愁穿。可她光鲜靓丽的外表之下,也有迫不得已的苦衷,也有内心里的失落。钱不是爱情,风光也代表不了什么?财富居然重要,爱情也更宝贵。
可自从艾米莉与地煞,在龙涎镇,在悦来客栈,短短地见过了一面之后,就再也没有会过面了。阴阳两隔,缘悭一生,这一辈子恐怕再难相见。地煞在艾米莉的印象里,也已经渐渐地模糊了。
那些美好,那些甜蜜,那些难以忘怀的幸福片段,都只能活在梦中,活在别人的描述里。就像那些耸立在梦中的海市蜃楼,看得到,而摸不着,可望而不可即。
这样一来,妮可就特别满足,也特有成就感。能够跟自己的爱人走在一起,生活在一起,那也是一种幸福,一种前世修来的缘。她不知道这种幸福和满足能够持续多久,那是上帝管的事,她虽然心里在乎,可她想管也管不了。
日子就是这样,循环往复。
可自从艾米莉抓住了大骗子陈珂,从仁川郡,从漕帅赵琪那里赶回来,妮可的好日子就到了头。艾米莉一把拽住妮可,神秘兮兮地说:“快,快!姐姐,有人要对姐夫不利了,他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你们千万要小心啊!”
“谁有生命危险?小心什么?我的个小祖宗!”妮可望着气喘嘘嘘,满脸潮红的艾米莉,竟有些哭笑不得,沉吟了半晌,接着又说:“妹,你先喝一口水,定定神,把话说清楚一点,天塌不下来的。天塌下来,也有个子高的人先撑着。”
“有人想阴谋杀害姐夫!”艾米莉尴尬地笑了笑,端起桌子上的水喝了一大口,静了一静,把那天夜里发生的事都梳理了一通,把刺客说的话都复述了一遍。复述之中,艾米莉没放过任何细节,把刺客如何扼住自己的喉咙?又如何放过了骗子陈珂,如何用刀伤了自己,都描述得绘声绘色。
“咦,艾米莉,这都是真的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姐夫就真正危险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哪!”妮可倒剪住双手,像个男人,像个老爷,不停地在屋子里兜着圈子。突然,妮可滞下步来,接着又说:“罢了,罢了!叫你姐夫小心一点就是了。一个大活人,难道会叫尿给憋死?”
“姐,咱姐夫本领高强,武功盖世,等闲之人根本拢不了身,谁想对他不利?岂不是寿星佬儿上吊嫌命长了。”艾米莉扑哧一笑,反过来安慰妮可,顿了顿,接着又说:“姐,你就莫转了,我的脑壳都被你转晕了,姐夫一定会没事的。”
“没事就好,妺,我一急,心里就慌得很,瞀了包。”妮可尴尬地搓了搓手,然后,又憨憨地摸了摸后脑勺。
艾米莉善意的提醒,妮可不敢不信,也不敢全信。可不管怎么说,丈夫的生命大如天。妮可还是暗暗多了一个心眼,给丈夫加派了几个懂一点功夫的小厮,日夜提防。丈夫办公的顺袋内,妮可还特意放上了一把锋利的小刀。
丈夫人精却嫌妮可麻烦,多事,碍手碍脚。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对他不利。要知道,他人精可是傲来国的第一高手通臂神猿,武功盖世,天下无双。可老婆的话他又不敢不听,还是妮可说得好啊,小心驶得万年船。
嘴上虽然不说,可人精还是提高了警惕,就是不提高警惕也不行了,妮可天天在嘴上唠叨,耳朵都已经听出了厚茧。久而久之,人精就形成了自己的习惯,一般的酒他不喝,一般的宴他不赴。他是谨慎了又谨慎,小心了又小心。
人精知道:当朝皇帝是个小器的人,猜忌心强,疑心又重。稍一不慎,就会因言获罪,闯下大祸。有必要交代一下,傲来国的皇帝姓高,叫高铭,皇位传到他,已经是第七代了。高明没有别的本事,就是谁都不信任,换大臣换得最勤。
说穿了,高铭其实就是个浪荡公子,嫖赌逍遥,五毒俱全,如果不是坐在皇上这个位置,世上的坏事他都会干尽。他最开心的事就是玩,他搜罗了附近几个国家所有种类的猛兽,养在一个很大的园子里,饲以活羊活牛,名叫狮园。
这些都可以理解。最残忍的是:他竟将俘虏来的奴隶,关在一个铁笼子里,定期放出来,赤手空拳,与狮子搏斗。他就坐在台上,宴饮取乐,完全不把一个人的生死放在心上。狮子凶猛,嗜肉,人又怎么能斗得过一只饿狮?
几乎每隔个几天,人精都要被皇上请去,陪他喝酒,看搏狮取乐。看着一条条活生生的生命,一下子被饿狮撕得粉碎,人精的心在滴血呀!人精不是没劝过,可皇上就是固持己见,一句也不听,就像中了邪一样。
不听,人精也拿皇上没办法,自古伴君如伴虎。有时候,他也得不得慎言。惹怒了皇上,他可比园子里的狮子厉害多了,吃人也不吐骨头。随便一算,不知有多少文武大臣,死在他的手里,有的连全尸也找不到一个,尸骨无存。
有一天,人情办完了公事,正要下班回家。刚走出大门,就看到皇上派一个太监来请。人精知道,皇上又是请他去看搏狮,喝酒饮宴。人精最怕的就是看搏狮,喝酒饮宴了。可皇上相请,他又不敢拒绝,有万般不愿,硬着头皮也要上。
人精赶到狮子园的时候,观礼台上已经坐了一些人了。这一些人人精大多认识,都是些同僚。他们一边观赏搏狮,一边喝酒吃肉,逗皇上开心。皇上呢?软玉温香,左拥右抱,快活得很!哪里把几个奴隶的生命放在心上。
虽然有些不情不愿,人精还是跟皇上打了声招呼,行了跪拜之礼,才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下来。作为内阁首辅大臣,人精心里有些悲哀。皇上不理朝政,爱好搏狮宴饮,玩物丧志,这也是他一个内阁首辅大臣的失职,社稷之痛。
酒宴上,人精只顾埋头喝酒,不敢去看园中那十分血腥的场面。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怎么斗得过高大威猛的雄狮?胜的几率几乎为零。那就等于说,每一次搏狮,就是等于给狮子投喂一次食物,只是投喂的食物是活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