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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回 寄灵药鸳梦无期 祛沉疴苔丝理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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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来到樊城的第二天,地煞顾不上休息,两军就在城下摆开了阵势,准备捉对儿厮杀。地煞骑在马上,一眼看去,只见乌孙国的骁骑,乌泱乌泱地一大片。可地煞麾下的兵也不错,军容齐整,兵锋雄健,地煞很有信心。

猛可地,半空中响起了一声霹雳,冲锋的时刻终于到了。地煞一勒马缰,双腿一夹,拍马舞枪冲了上去,枣红马跑成了一股旋风。突然之间,枣红马失去了重心,地煞掉进了一座很深很深的陷马坑。他心如死灰,脑子一片空白。

地煞睁眼看时,坑里插满了竹签和利刃,他根本就不敢挣扎。一挣扎,身体就会被穿成筛子,捅出无数个血窟窿。枣红马个子大,体太重,也不懂这些,就活活地串在竹签和利刃上,鲜血流了一地,眼看着是活不成了。

抬头看去,头顶上透进了一缕天光。地煞匍匐在死马背上,不敢动,也不敢挣扎。心里正在暗暗盘算,只等陷坑上面的挠钩伸进来,他借做挠钩的力量,看能不能脱身?是死是活?成败在此一举,他只能自求多福了。

可盘算归盘算,现实归现实。

地煞心中忐忑,正在观望,却根本不见挠钩伸进来,只见天上一黑,一张大网铺天盖地撒了下来,把地煞网得严严实实,动弹不了。这个时候,挠钩才伸了进来,钩住大网。一伙人拉的拉,扯的扯,才把地煞连人带马扯出了地面。

罢了,罢了。地煞一声长叹,泪流满面。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沾襟。大丈夫死则死尔,何惧之有?一伙如狼似虎的健卒一拥而上,不由分说,就绳捆索绑把地煞弄得结结实实,前呼后拥,推推搡搡地走向大营。

健卒们大呼小叫。地煞虽然听不懂乌孙国的语言,可他也知道,他们一定是说,大家快来看啦,我们已经抓住了阎罗国的一员大将。大营里刀枪森列,杀气腾腾。地煞哪里还有心事去想这些,求生是人的本能,头上吃饭的东西要紧。

大营顺着地势连绵起伏,亘延数十万里,旗帜鲜明,好不壮观。中军大帐里,端坐着一位长胡子的大将。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出了他脸上分明的轮廓,威风凛凛,气度不凡。他的虎皮交椅旁,雁翅儿排开,高高矮矮站着十几个部将。

“押上来。”堂候官一声吆喝。

地煞虽然被五花大绑,动弹不得,可他仍然昂起了坚贞不屈的头颅,一边挣扎,一边破口大骂:“狗日的乌孙,你犯我国境,杀我人民,你们迟早会遭报应的,不得好死。有种的咱们就单打独斗,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算什么本事?”

“败兵之将,还敢言勇?我看不得好死的是你吧,鸭子死了嘴巴硬。”坐在虎皮交椅里的人,一拍椅子的扶手,黑下脸来,勃然大怒,接着又说:“快说,你是阎罗国的什么人?什么官衔?什么品级?报上名来,本王不斩无名之辈。”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还啰嗦什么?老子姓爷,叫爷爷,与你乌孙国的孙子辈,隔了一天一地的辈份。”地煞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临死之际,他也得理不饶人,也想最后恶心一下,这个乌孙国的昆莫。

在乌孙国的语言里,昆莫就是大王的意思。

乌孙国的昆莫不听犹可,一听就暴跳如雷,嗷嗷大叫,他一拍椅子,指着地煞的鼻子破口大骂:“反了,反了,气死老夫也,太子须靡何在?推出去砍了,提头来报。老夫真是晦气,一大早就遇上这么一个死人。散朝,散朝。”

地煞之所以敢出言不逊,他是一心在求死。既然没有活下去的指望了,还是死来得痛快,一了百了,无牵无挂。头掉下来碗大一个疤,老子是十八年之后,又是一条英雄好汉。死,是一个人最后的归宿,只是时间的早晚而已。

正在绝望之际,地煞看见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风度翩翩,越众而出,正是乌孙国的太子爷须靡。须靡拱了拱手,字正腔圆地说:“昆莫,两军对垒,我部一仗而擒其大将,是占了天时。我们杀了此人,就是自去其势,陷自己于被动。我们不如留下此人,与阎罗国讨价还价,再做区处。”

“须靡,你胆子大了,连昆莫的话也敢不听了?你就少给老子啰嗦了,推出去斩了,提头来见。这种逞口舌之辩的狂人,老夫是一次也不想见了。快去,快去,斩讫来报!”乌孙国的昆莫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余怒未息。

太子须靡见事己至此,形势己不可逆转,昆莫的话谁敢违拗?他只得恹恹地押着地煞,带着一帮子刀斧手,杀气腾腾地向辕门走去。太子须靡有些沮丧,好好的一盘棋,倒给自己的父亲下成了这个屌样,真是可惜可叹。

阳光好灿烂哪,刺得地煞几乎睁不开眼睛。这也许是他这一辈子,最后可以享受的阳光了。人的生死都有定数,谁也改变不了,哪怕他是阎罗王的女婿。地煞眯起眼,看了看天上的那轮太阳,贪婪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辕门外有几根木桩,行刑的地点就定在这里。

地煞仰起脸,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望了望遥远的北方,止不住地泪流满面。别了,公主欣樱别了,珠珠、贝贝、真真、艾艾别了,艾米莉,他这一辈子最、最对不起的那个人。如果人有来生的话,来生再见吧。

刀斧手都是洞庭湖里的老雀子了,杀人的营生一定干过不少,手脚也十分麻利。地煞被绑在一根木桩子上,两手高悬。刀斧手缓缓地抽出了插在背上的大刀,噗地一声往刀刃上喷了一口水,拭了拭锋刃,将刀慢慢地举过了头顶。

刀斧手行刑的大刀,脊厚而刃薄,一泓秋水般地闪着寒光。刀刃上的阳光,晃得地煞几乎睁不开眼睛,晃得他脖子上的桃木珠子也闪闪发亮。地煞一声苦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等着行刑的大刀,砍下来的那个刹那。

就在大刀就要砍下来的那个生死关头,太子须靡挥了挥手,止住了刀斧手。他大踏步地走了过来,一把摘下地煞戴在脖子上的桃木珠子,仔仔细细地看了看,然后,又怪怪地审视了地煞一遍。看得他心里有些发毛,七上八下。

太子须靡皱起了眉头,双目闪闪发光。他忍住泪,大声地斥问:“这是我妹妹贝贝乌孙公主的桃木珠子,怎么会戴在你的脖子上?你快说,你是偷的还是捡的?你把我妹妹怎么样了?你这个奸诈小人,我要活剐了你。”

“这是我老婆的桃木珠子。我怎么不能带?老子犯了哪门子王法?”地煞也犟了起来。人一犟,就口不择言。

“贝贝是你老婆?”太子须靡睁大了眼睛。

“千真万确。而且,我们已经结婚大半年了。”地煞虎目蕴泪,感慨万千。

“哎呀,杀错人了。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太子须靡一拍大腿,满脸胀得通红。

各位,写到这里,我又得给大家交代一下。原来,龟兹国给阎罗国献舞、献舞伎,也被乌孙国王动了手脚。使者们路过乌孙国的时候,被乌孙国的昆莫派人灌醉,并在这些舞女中,掺进了自己的宝贝女儿,乌孙国的公主贝贝。

乌孙国昆莫的如意算盘是:既让女儿刺探了阎罗国的军情,要又让公主长了见识,见了世面。再加上这么多舞女们进入了阎罗国,国王和王公大臣们不思国事,奢靡成风,耽于享受,阎罗国不亡才怪?到时候天下岂不是唾手可得。

可哪承想?乌孙国的公主贝贝这一去,竟大半年没有消息,也不知是死是活?乌孙国的昆莫急了,思女心切,竟起了倾国之兵,不顾一切地攻进了阎罗国。目的只有一个,要回自己的女儿,乌孙国的公主贝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昆莫见了女儿的桃木珠子,读了贝贝藏在桃木珠子里的密信,知道公主已经嫁人,且心有所属。他不由得又惊又喜,亲自走下了丹墀,解开了地煞身上的绳子。他紧紧地搂住自己的女婿,止不住地泪雨滂沱,放声大哭起来。

地煞也想哭,也想痛痛快快地发泄。历史,是由无数次转折构成的。如果他不离开人间,他就不会认识公主欣樱,也不会离开艾米莉。就更不会娶珠珠、贝贝、真真、艾艾为妻,有了这么一段千古奇缘,成就这么一个千古佳话。

不知怎么的?地煞握着昆莫的手,却想起了自己的大嫂苔丝。命运如果不停地转折,会把他还原成人世间的一个草民吗?像大嫂苦丝一样,种种黄豆,磨磨豆腐,卖卖豆浆。把小日子过得清闲自在,波澜不惊,像神仙一样快活。

地煞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假设,也没有如果,而且现实比什么都要残酷。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苔丝也不例外。

前一些日子,苔丝排除万难,冒着生命的危险,爬上了高不可攀的灵鹫峰,在猴子们的帮助下,从两条妖蛇的身边,采到了专治跌打损伤的灵药接骨木。

苔丝紧紧地抱着灵药,止不住地喜极而泣。仙童的腿终于有救了,多年的夙愿终于有了着落,苔丝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一直待她十分残酷的命运,这次却开了先例。

在益稼郡,苔丝又蒙上天的眷顾,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妹妹妮可和艾米莉。己经很多年过去了,妮可和艾米莉的影子已经渐渐模糊,模糊得让苔丝都有些怀疑了。她们还是不是一母同胞?她们还是不是姊妹?她们还认不认识?

如果不在这个时候见上一面,苔丝真怕她会永远地忘记。人活了一辈子,命运实在有些对不住自己。可它在这个紧要关头,却来了一个神来之笔。

苔丝感觉到:妮可和艾米莉都过得还可以,起码比她这个做姐姐的强多了。艾米莉不仅事业有成,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人也青春靓丽,时尚多金,滋润、富贵多了。

尤其是妮可,丈夫人精当上了内阁首辅大臣,自己也封了一品诰命。那是多么风光的事啊,为什么好事都让她给赶上了呢?小时候,也不见她有什么过人的禀赋。

一连几天,苔丝都心中郁郁,沉浸在一种莫名的痛苦之中。以至于回到了公司,回到了西津县,心里还空落落的。命运为什么会这样呢?同人不同命,厚此而薄彼。

有的人落魄潦倒,有的人春风得意有的人挥金如土,有的人家徒四壁。人不服命,犟来犟去,又有几个人犟赢了上帝,又有谁能够幸免?不被命运所折磨。

不管怎么样,让苔丝感到宽慰的是:接骨木终于采到了。这是她一辈子中最难得的喜事,命运待她也不薄了。已经几个月过去了,仙童躺在小木屋里,瘸了一条腿,瞎了一只眼睛,孤立无援,悲痛欲绝的样子,久久地在苔丝的脑子里盘旋,怎么也挥之不去,且愈来愈强烈,愈来愈清晰。

接骨木采到了,可新的麻烦又接踵而至。凭着一个荒诞不经的梦,问谁谁都不信,问谁谁都摇头。苔丝怎么可以找到仙童?怎么可以把接骨木交到他的手上?

而且这么多年了,除了在梦里,苔丝再也没有见过仙童,再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再说,仙童的腿也耽搁不起啊,这也是他站起来的唯一希望。人无腿不立。

人哪,就是有些奇怪。接骨木没采到吧,苔丝是忧心如焚。接骨木采到了吧,苔丝还是忧心如焚。为的都是同一个人,只是原因不同而已。苔丝几乎绞尽脑汁,还是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么就这么贱呢?为了爱人,可以不要人的尊严,什么都不管不顾,自己是不是傻到家了。

几乎每天早上起来,苔丝都要把那根接骨木抱在怀里,看上半天,几乎要看出它的魂魄。怎么才能把接骨木交给仙童呢?毕竟仙凡两隔,相见无期。想见仙童一面,她也只能在梦里。生活又是多么的残酷啊。

苔丝很希望,梦永远都不会醒,不会碎,她和爱人可以永远在一起。哪怕梦虚无缥缈,不切实际,他也愿意跟仙童在一起,再圆鸳梦,再续传奇。难道这一切都已经不可能了吗?仙童连一个可怜的梦,都不愿意再给她了。

窗外,那棵被天雷劈断了的桂花树还在,已经长出了新枝,发出了新芽,蓊蓊郁郁,蓬蓬勃勃,根本没有半点衰颓的迹象。而苔丝跟仙童的爱情,却已经结束了。尽管它们才刚刚开始,才刚刚绽出一点小小的花蕾,就要夭折。

可在苔丝的感觉里,仙童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她。几乎每次遇到灾难,他都会在暗中警醒,保护。大青山剿山魈,天雷劈断桂花树,流浪汉暗中保护,虎王三番五次的出现,不应该是偶然,而应该是他的手笔,是他的杰作。

难道在冥冥之中?有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在冥冥之中,在黑暗里关注着自己,那么专注,那么深情,那么心无旁骛。不是仙童又会是谁呢?一想到这里,苔丝就心跳加快,血液膨胀,心中涌满了一股甜蜜的暖流,幸福得无以复加。

这种幸福,也成了苔丝永不放弃的理由。看来,仙童还是在乎她的,还是愿意和她在一起,只是条件还没成熟,时机未到而已。可仙童的病,她不能不关注,她不能不放在心上,哪怕是吃再多的苦,受再多的累,她也愿意,也值。

尽管苔丝有一千个愿意,可仙童却没有任何的表示,就像一句俗话说的,剃头挑子一头热。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描述的可能就是苔丝的心境,说的就是苔丝。纵然她历尽千辛万苦,采来了接骨木,又如何呢?!

问题的关键是:仙童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苔丝,而苔丝却永远也找不到仙童,要见上一面,更是难于登天。苔丝的苦恼也就在这里。采来了接骨木,却找不到接受的对象,见不到自己朝思暮想的心上人。

找不到,苔丝只有不去找,反正找了,也是枉然,也是白搭。她干脆把接骨木放进柜子,锁了起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仙童的病就是耽搁了,她也没有办法。事到事圆,听天由命呗,船到桥头自然直。

其实,苔丝一直在等,在等一个梦,一个奇迹出现。至于梦和奇迹,会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出现,苔丝不知道,她只能把一切都交给未来,交给上帝,交给漫长的等待,希望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奇迹出现。

等人的滋味确实不好受,也最难熬。有的等待,注定是遥遥无期,注定永远都没有结果。可苔丝只能等,也只有等,哪怕等待没有任何回音,永远也没有结局。可除了等,她已经别无选择,没有任何的捷径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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