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以工代赈,是指朝廷将本身要投资建设的工程拿出来,这些工程一定需要人手,这些人手,便可以让那些流民来充当。然后受赈济者参加这些工程建设,从而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发放赈灾粮救济的另一种扶持政策。对于那些拥有劳作能力的流民,不直接发放救济粮食,而是帮助安排其参与做工,通过参加不同的劳作来获得粮食、钱财等报酬。”韦仁实解释道:“打个比方吧,就好比陛下让臣承包的那几条水泥道,亦或是朝廷准备修的河堤,又或是开采铁矿、开采石炭炼焦等等……这些工地上都需要大量的人手来劳力,且又要扩大规模,因而劳力一直都不是很充足。那么这些工程就可以拿出来,令那些流民当做劳力,这些工程上,以雇佣的形式让那些流民去做工,然后将粮食和钱财作为酬劳发放给他们。用这种形式取代直接发放救济粮的形式。这个就是以工代赈。”
李适眼中一亮。
韦仁实又继续说道:“如此一来,当有三个好处。”
“其一,朝廷通过组织赈济对象——也就是这些流民来参加工程建设,使这些流民得到了必要的收入,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达到赈济的目的。其二,赈济的同时,也因此而修成了成一批本就该修成的工程。若是直接发放赈济,那流民领过之后,朝廷除了减少了许多储备粮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回报。甚至有可能流民在用完了赈济之后仍旧还是流民,因而还会继续出现生『乱』的问题。而若是以工代赈,则朝廷赈济之后,至少还能完成几个就算是没有这些流民,也得使用徭役完成的工程。且,使用流民,则减轻了徭役。另外,这些流民有了一份可以长期获取酬劳的方式,就可以暂时安定下来,不再是流民,也就不存在朝廷赈济一过,流民重归流民的现象了。其三,流民有事可做,有酬劳可拿,就大大减少了生『乱』的可能,有利于国家稳定。且还可以激发他们自力更生的精神,摆脱‘等、靠、要’这种等消极意识,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是有手有脚的人,完全可以自救,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人一旦有了信心,就不容易生『乱』了。”
“好!这个好!”李适十分高兴,说道:“这是个好法子!”
“不仅如此,陛下,其实还可以通过以工代赈的法子,去引导这些流民的行为,使其符合当前阶段国家和朝廷的需要。”韦仁实又道:“比如说眼下朝廷需要扩大的田地规模以增收粮食,那么‘以工代赈’的这个‘工’,就可以定为雇佣流民开垦荒地,种植庄稼。如果朝廷下一阶段准备扩大新式炼钢法的规模,提高产量,那就需要更多的铁料,那么这个‘工’,就可以定为开采铁矿。如果朝廷需要更多的焦炭,就可以将这个‘工’定为开采石炭炼焦……这个‘工’,完全可以视朝廷与国家之所需来定。这样既让流民有了活路,不再生『乱』,又达成了朝廷的目的。而且,甚至可以不直接发放粮食,而是统一发放钱财作为报酬,那么流民需要生活,就要用这些通过劳作而得到的钱财去购买生活所需之物,这么一买,商人一卖,市场就有了流通,流民仍旧能过获得生活所需之物,维持生计,而商人也有了生意,有了生意便产生了税赋,国家又因此而添一些。”
“好办法!好办法!”李适很是兴奋,抚掌笑道:“韦卿此法甚善!大善!”
说罢,李适又道:“韦卿现在就回去,将此法详细拟出一个章程来,明日立刻交给朕。朕明日即召集三省共商此事!”
难得见李适这么痛快的要执行一件事情,韦仁实点了点头,行了一礼,道:“是。那臣这便告退了。”
李适点了点头,催促道:“好,韦卿快去!此法若成,朕必有重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