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仙女》
一
好像只一晃,一年就过去了。我知道,新的一年里将要发生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这事儿简直可以说『性』命攸关——当然,那就是爱情婚姻的确立。是时候了,不能再拖延下去了,这是那天我从文印室一出门就想到的。如果说这几年我一直生活在虚幻的童话中,那么真正的小仙女算是在这个夏末出现了。我的心长时间怦怦『乱』跳,这种情形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它当然不是无缘无故的,它很快就会令人无法招架。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她与那个让我『迷』『惑』难解的凹眼姑娘不同,长了一对杏眼。我的一个朋友后来曾经用一个好词儿形容过,说这叫“杏眼通圆”。
这些日子不好对付,因为忘不掉,又没有过多的理由去文印室。与另一个姑娘不同,她可没有待在糖果店里啊。
我希望更多地去她那儿复印资料什么的,可惜这样的机会一个月里也不过一两次。不过这种弥足珍贵的时光我利用得并不好,待在吱吱嘎嘎的机器旁碍手碍脚,根本不得要领。最后一次我索『性』就直盯盯地看她,终于使她脸红了。脸红了就好。这是我向她发出的一个泼辣而生动的信号,尽管有些生硬和笨拙。
谈情说爱这种事儿其实并没有什么先例可循。我以前也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起码自以为是这样——可惜非但没有增加多少经验,没有增加过人的勇气,相反倒变得更加畏手畏脚。眼瞅着事先准备好的许多话语都在临场一句句废掉,原因就在于对方是一个从不依照牌理出牌的家伙——小家伙;她的那对杏眼似乎有无穷的穿透力,在它的面前,阅历和人生经验之类的全不管用。这与那个妩媚的凹眼不同,凹眼过人的热情可以起到某种催化剂的作用,使人在一种热辣辣的气氛中加油提速,然后很快就相亲相爱了。
这次则不行,一切都得在她固有的节奏中进行。她的名字叫梅子,普通而又贴切,好像只在冰冷的空间里才能艳丽开放。除了季节的关系,主要还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空气。我天生是热烈的,一种含蓄却又内在的高温,总想寻一个机会呼呼爆发出来。我的一些好朋友,比如后来的阳子,总是在我这方面的弱点上找茬儿,时不时地刺伤一下。没有办法,我因为朋友而温暖,也因为朋友而沮丧。同样,我因为爱情的产生而兴奋难耐,深知了生活的魔力和意义;同时也在两『性』的强烈吸引中、在这种摧毁一切的波浪中震颤发抖,痛不欲生。我在最无望最困苦的时刻甚至向黑夜哀求起来:快些让我摆脱这种深渊吧,我已经耗尽了最后的一点力气、流尽了最后的一滴血。
一切都没有进展。我爱上了这个杏眼通圆的小不点儿,同时又一筹莫展。我想,她既然适合在严寒中开放,那么我就天真地将最终的突破之期定在了冬天。我把内心的这个想法告诉了同室的阿莱,一直严肃的他也笑了。但他未予置评。我长时间都把梅子的事情瞒住了阳子,以防他不合时宜的挖苦。我在这个时期是极其脆弱的。但我一旦有了爱情的力量,也就什么都不怕了。现在还不行,现在我在这个城市里还是个无助的孤儿,阴阳失调,形单影只,说话气喘。
冬天终于来了。但还不到严冬。我发现天一冷,梅子真的对我好了一点。她穿了不太多的衣服,像一只准备过冬的麻雀那样紧实俏丽,光洁的额头引人亲吻。我可以经常地、自然地光顾她的小文印室了,这是我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获得的惟一进展。至于这个紧随而来的冬天,不客气地讲,我是要有大作为的。我在刚刚变冷的街道上走了一截路,进门即夸张地搓着手,然后抬头看她脸『色』如何。她的脸红红的,但愿这不仅是因为天冷的缘故。这座城市的冬天干冷,但他们本城出生的人根本就不在乎。而我们来自海边的人对这种冷十分鄙视,因为它不能像寒针似的刺入脸颊。我一边瞥着她一边发出“嚯啊嚯啊”的声音,极尽夸张之能事。她冷笑着,看着我单薄却又韧『性』十足的身材,不以为然。但我知道她并不讨厌我,并且已经习惯于这种殷勤的造访。这是我了不起的一个成就。我的身材单薄,她的身材却像小麻雀一样——也有那样浑圆饱满的胸脯。这个比喻、这句话,我得设法早些告诉她才好。可惜我却没有这样的勇气。天如果更冷一些大概会好得多吧。
我不知道她恋爱的经验和历史。我希望她在这方面是一张白纸。而我这副被她瞅来瞅去的单薄身材,其实已经挨近过几个柔软的女『性』。这种经验上的不对等是好的,但我不会向她袒『露』。不过我此刻正因为深入地爱着,而多少陷入了一点愧疚。这是真的。我会怀念她们,但我要冷静一些才行。我现在是另一种状况,只一门心思,可以说真实而钟情。
梅子对我所在的研究所极为推崇。这使我有点痛苦。我想如果你对我惟一的好感来自它的话,那我该有多么悲伤啊。要知道这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在当年所有的人谈婚论嫁,都十分看重对方的工作单位,她大概也未能免俗。我开始装出一副热爱本职工作的样子,内心里却在诅咒这份差事。她如果亲眼看一看瓷眼一伙人、他身边的那些家伙,就会对未来的丈夫充满同情。自然,现在这些都不是主要问题,最主要的当然是怎样捉住我心目中的这个小仙女。我渐渐看出,随着寒冬的来临,地上的冰结得像镜子一样的时候,她开始变得热烈起来了,那对通圆的杏眼充满了温情暖意。
我会一直感激这个冬天,它对我来说不但不冷,而且还是一生中所度过的最火热的季节:穿不住更厚的衣服,一件薄薄的『毛』衣就让我热汗涔涔。我总是两颊绯红地用肩膀把她的小屋顶开一道缝,鬼头鬼脑地钻进去,声音低沉地谈情说爱。我的嗓子是那种浑厚的、胸腔共鸣极佳的男低音,是天生为有内容的姑娘准备的。
随着时间的拖延,我越来越明白梅子是一个理想的姑娘:内向,真实,广闻博识却又十分谦逊。她也可能被我的工作和学历唬住了,不太涉猎知识『性』过强的话题。可她却不是一个无知的城市青年,也不像她的职业一样简单。照理说满条大街上都是一些胸无点墨的年轻人在干打字复印这一类活儿,她却真的是个例外。后来才知道她是个回城稍晚的知青,因为没有学历就干上了这个,但十分喜欢。她的一对小手摆弄起纸张来巧妙至极,所有的纸页都不敢顽皮,在她三戳两戳之下,一大堆杂『乱』的纸张很快就整整齐齐了。当十根手指在键盘上飞动时,还可以看着来人说话,可见功夫之深。
我们总是在下班之前中断交谈,这渐渐成了一个规则。只有一次我们在下班之后耽搁了一会儿,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我要送她回家,问她住在哪儿?她说不算太远,就住在橡树路上……
那一刻我怔怔地看着她。
接下去我迟疑着,甚至没敢送她太远,只在前边一块草坪边上停住了。
二
一连许多天我都没有与她联系。我突然感到,她离我太遥远了。同时我觉得最初的判断一点都没有错,这是一位“小仙女”,因为这样她才和老城堡、和各种各样的传说相谐调。她所置身的那个地界里有老妖,有血腥的故事——这种故事刚刚演绎过呢。一切都令我胆怯,我想自己决不能再一次莽撞,不能与这个古旧城堡林立的地方纠缠一起,不能沾它的边了,无论以任何方式都不行。我已经深深地恐惧了。
问题是那双眼睛总在夜深人静时闪耀,无法遗忘也无法躲避。我睡不着,蹑手蹑脚在屋里走动。我仿佛中了几百年前的魔咒,那些『淫』『荡』的鬼魂俘获了我,让我在漆黑的夜『色』里踟蹰,沿着一个永不变更的环形兜圈。在这样的时刻,我的怦怦心跳既因为初恋,也因为冒险。我悄声对着夜『色』诉说,像是耳语:“你的手只要伸过来,只要轻轻地触碰一下我的额头,或许我就得救了。可是你真的离我太远了,我们就像隔开了一条星河。”
梅子从来都是沉着的,可能一生都会如此。她在我沉默的日子里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声讯息。
我这段时间一直和阿莱待在一起。这个比我还要瘦削的人也常常沉默,他几乎不与任何人主动说话,大家都把他视为怪人。可是当他与我在一起的时候,那张暗紫『色』的脸慢慢会增加一点红润,两眼开始闪动光泽,话语也渐渐多起来。整个大楼里,只有我知道他是一个心中蓄满了热情的人,一个在知心朋友面前才能够吐『露』一切的人。他比我还大两岁,似乎从来没有交往过姑娘。他得知了我的焦灼与痛苦之后,只用那对火热的目光扫着我的脸,说:“你的胆子太小了。”我分辩说:“不,不是那样。”他淡淡一笑:“可是,你连一条路都怕。”
我站在橡树路的边缘地带,看着从西北方刮来的寒风卷起浅浅一层雪末,旋转着,消失在一道修剪得很好的冬青树墙下。一只麻雀迎着风向站立,以免那身紧实的羽『毛』被吹开。它栗子皮『色』的小额头真是漂亮极了。整个橡树路的纵深处在严寒季节显得一片墨绿,显得更为深邃神秘。那里掩映了不止一处深宅大院,里面是一些被现代取暖设备烘烤得极为舒服的房间。这个老城区里还留有许多西式壁炉,如今都成了一个时期的记忆,成了装饰。我所置身的那个小宿舍就和整个城市的大多数街区一样,还没有取暖设施。每个冬天这个城市都要有几十人死于煤气中毒,因为害怕和嫌麻烦,我每个冬天都不生炉火。这其实也是一种习惯,我不记得在已经度过的冬天里有过取暖的炉火。
从橡树路走开,一直走向了东部的一条街,视野里很快出现了研究所青苍苍的大楼。再往前就是另一个单位了,是它向内凹一点的窄窄小门,这就是文印室。我敲敲门,又推了一下。这时我才想起今天是周末。
从文印室走开,没有回宿舍,而是继续在路上徜徉。不假思索地走,一点点雪屑落在衣领里,舒服得很。不知不觉又走到了原来站立的地方,那只麻雀没有了。我闻到了一阵咖啡香味,想起前边不远就有一间咖啡屋,那是我和凹眼姑娘待过的地方。我走过去。撩开门上的防寒棉帘,隔着玻璃门可以看到里面正坐了五六位年轻人。我走开了。前边那间糖果店早就改成了糕点店,里面的员工差不多也全换了。肚子有点饿,可我只是往前走着。从半下午一直到天黑,我就在这一带走来走去。
路灯点亮了。靠近橡树路的街灯造型漂亮,而且很亮。一个穿棉猴的小男孩独自走出来,伸出小小的皮靴试着地上的浅雪。他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街灯下——我愣住了,因为我马上看出这张仰起的脸庞是个女孩——我的呼吸凝住了。这时我突然明白了多半天的徘徊到底是因为什么,那原来是心底呼喊着一个声音啊!这声音告诉我:你哪里也不要『乱』跑,你就在这里走动吧,你会遇上她的……
当她抬起头时,眼睫马上落了一片小雪花。她一眼看到了我。
我们都没有说话,默默地走上前去。我捉住了她的手,她没有拒绝。一股热气喷在我的耳廓上,这是这个冬天里最温暖的气息,透着一股栀子花的香味。我一转脸就碰到了她的嘴,湿湿的,想象中像小鸟的喙一样。我闭着眼睛就吻了她。这是第一次。一切就这样开始了。啊,她为了让我温暖,把我的手拉到了她的腋下,隔开了一层细羊绒衫夹住我。我静静地,一声不吭,感激和爱在这个夜晚达到了顶点。我在心里自问自答:“不怕橡树路了吗?”“不怕了。”“为什么不怕?”“不知道,反正一点都不怕了。”
我在很久以后都会感谢阿莱。正是他的寥寥话语给了我极大的勇气。我信任他,信任一个在03所大楼上最孤独的兄弟。
在这个夜晚里,我又一次发现她这么小:整个人紧凑匀称得像个男童,像我记忆中很早以前那些林子里挎着草篮、活泼如小溪的村姑——她们都穿着红的蓝的花衣服,有时只用一截草梗束起满头散发——当然她比她们多了一点什么又少了一点什么。她把自己的野『性』收敛得一丝不剩,规范、整洁、温柔、纤细。瞧这鼻子,又小又挺。这样的鼻子肯定会有特别好的嗅觉,它肯定会嗅出我的满腹心事。
那个夜晚之后,我们总是在下班后待在文印室里,迟迟不愿离去。
那时我自以为是一个很坏的青年。我起码比阿莱坏。有时我想阿莱的拗气主要是来自单纯,因为初生牛犊才不知畏惧。我的坏是漫长的生活强加在身上的,我没法不坏。不过人要变好常常需要找一个机会,比如让别人帮一把。这个机会来了,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这正是那个帮我的人。只要想起她,我都会在心里咕哝:你不给我这个机会不行,你不给嘛,那可不行……
可是后来还是费了无数的周折。想想看,人这一辈子在这种事上要如愿以偿,会有多么难啊。人生一世大概没有比这件事儿再大的了。细节繁琐得难以尽言……反正总算等到了瓜熟蒂落的这一天,这个夜晚——她的下巴颏一下抵住了我的肩膀。文印室里没有人,小小的空间安谧内向。她哈出的热气扑满我的耳廓。我把她放到了沙发上,长时间抚弄她光润的额头、长发。我实在不能按捺,轻轻呼唤着……我常常能够从琐屑『迷』惘的夜『色』里寻到久已消失的什么。我捉住她的手,把她拉到身边。我开始喃喃诉说。她只是倾听。
沉默在夜『色』里是最难忘的享受。一个男人不可能有更好的夜晚了。细碎安慰的声音都是给我的,我应该回报对方一点什么。我那会儿长久地拥住了她。
三
“你听过凶宅和老妖的故事吗?”“没有。”“真的?”“真的。”我不相信她的话。但她的目光却给人一种诚实感。但愿她不是住在那样的一座凶宅里——她说自己家不是什么别墅也不是现代公寓,而是一个老旧的院落。她描绘的房子有一个带阁楼的大屋顶,院里有一棵大橡树。原来还有一幢相连的南北向的耳房,后来不知为什么拆掉了半边。我问她:“你知道你们的房子原来住过什么人家吗?”她咬咬嘴唇:“我们也不知道,那都是多么久远的事儿了。听说以前一个旧社会的什么局长住过,更早时住过一个牧师……”我的兴头来了:“外国人吧?你们住了外国牧师的房子?”梅子笑眯眯地看我:“我也不知道嘛,只听人这么说。我妈说的,她也不能证明是不是真的。反正你到时候就知道了,这房子太旧了。妈妈说我们这儿离大教堂不远,可能一百多年前属于教会。现在那个教堂刚刚恢复活动没几年,我因为好奇礼拜天里去过一次,里面的牧师说话都是湖区土腔儿,他们这样读《圣经》——‘于四(是),广(光)就有了……’”她学得惟妙惟肖。
她商量我什么时候去家里,说她弟弟也常领朋友回去,没什么的。我问她弟弟也有女朋友了?她说没有,他是市少年体工队的,那一伙都是他们队上的少男少女。可是我没有应允。我不想像个傻瓜一样站在那样的一个老式庭院里,或者进入她家的客厅,让她的一家人像看一个东部来的瘦猴似的。我摇头,她就问:“为什么?”“不为什么。”她不太高兴了,说肯定是有原因的,你怎么就不说啊?我鼓了鼓勇气,说:
“因为我太瘦了。等我胖一些再说吧。”
她当然不会相信这是理由。其实她不需问什么理由。我不会贸然地闯到那片老城堡里去的。一切还要等待。深夜里我常常在心里说:你竟然是那里出生的一个孩子!你如果生在别的地方该有多好啊!可是我又如此地爱你,此刻已经是难分难离了!
春天来了。梅子真的像是在等我“胖一些再说”,再也不提让我去她家的事,只是常在小饭盒里装一些美味佳肴让我分享。可气的是我非但没有胖起来,似乎比过去还要瘦削。不同的只是唇上的一溜小胡须变黑了,它们长得长了,不得不用剃刀对付它们了。第一次使用剃刀是难忘的,因为下刀的那一刻是如此无奈,你不得不在心里想着:他妈的,这一刀下去你就再也离不开它了。男人一动剃须刀也就意味着成熟了,小胡须将越刮越黑,如果是个连腮胡,那么不久还会收获一副铁青脸儿。成熟的青年,成家的日子。尽管因为各种原因,『操』劳,可恶的本职工作,一言难尽的03所之类,让你男子汉的小腰细细的,肚脐那儿可怜巴巴地往下凹着,连稍硬一点的牛皮带都不忍往上勒,可你还是挨到了一个关键时刻。你得准备结婚了,结束美妙的恋爱时期。
我未来的岳母出现在小文印室里,这当然不是一种巧合。我发现她胖胖的,一双眼睛正是梅子的杏眼之源。她站在那儿,两手合在胸前,不无认真地看着我。我觉得她只一眼就把我当成了自家人,那种温情的目光是无法遮掩的。她叫我“孩子”,这使我心中有一股暖流潺潺流过,并将让我把这一幕长久地记住……事后我对梅子说,她像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你想象过我的母亲啊?”“是的,我想她就像我第一次见过的那样,胖乎乎的,心慈面软,笑着,一点都不陌生。”梅子的眼睛湿润了。
可是我凭感觉知道,事情并不会一帆风顺。我觉得有一股冰凉的风正从一座老宅里吹来,那儿是魔鬼徘徊之地。那些魔鬼在教唆一个脸庞瘦削的老男人,让他锁眉横眼地望过来,让我一抬眼就打个寒战。大概正因为如此吧,尽管未来的岳母也像梅子一样发出了邀请,我还是没有走进那棵长了大橡树的院落。
在春天结束之前,我觉得03所的头儿瓷眼越来越不怀好意地瞟人,他盯向我的眼睛里有一种屠夫相马的意味。阿莱告诉我,瓷眼已经找过脸上长红斑的处长好几次了,处长回来时见我不在,就一遍遍问我在工休时间都到哪里去了?阿莱从来不答。处长一直习惯并仇视着阿莱。种种迹象表明,我与梅子的事情瓷眼也知道了。这使我十分气恼。我对梅子说:“这只是我们两人的事情,我不希望那个所里的人『插』手。而且,我恨瓷眼。”梅子一切都明白,她知道这是父亲在找人了解我的一切。她叹息,眼睛红了。
我第一眼看到未来的岳父也与预料中的差不多:中等个子,偏瘦,脸庞稍长,像所有握有重权或曾经握有重权的人一样,腮部硬邦邦的。他目光生冷,毫无暖意。他是我从03所走向文印室的半路上相遇的,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如此劳驾一位老人让我有些过意不去,尽管我一会儿就恨起他来。我们的谈话没法不突兀,因为他压根儿就不想有一次合乎情理的交谈。在他看来,作为一家之长的权威是足以控制整个局面的,而丝毫不在乎我与女儿到底进行到了何等地步。他是一个中心,其他一切都得围绕着他旋转,所以其他人的牺牲可以忽略不计。这就是我在后来、也是在当时的判断。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否决权一旦实施了,对自己初恋的孩子会有怎样严重的后果。而且他的理由在我看来是极其粗陋和卑劣的,甚至……有点下流。他只觉得我是一个东部乡野里来的单身小子,在一座城市里没有任何背景,属于被橡树路收留和怜惜的人而已。我想梅子不会不对他讲许多,他只要认真倾听就不难弄懂自己犯的错误有多大。白搭,这样的老人是不屑于细细倾听年轻人讲话的。这样的老人因为有了那样的经历,下半辈子也就得自以为是地打发完算完。
我不知怎样努力压抑自己才没有骂出来。事后证明我这样做是对的。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这对我来说也是致命的损伤。我在那个尴尬的、令人无比气恼的现场,最后想到了可爱的梅子。是的,一切只能取决于她。别看她小小的身个,温柔过人,可是我想知道她的坚忍和毅力到底会有多大。她的执拗会最终解决问题的。
这种预计和前瞻对我来说并不难。我说过,我是一个经历复杂的青年。这一点她的父亲很快就会搞明白。简单点说吧,如果没有这两下子,还能把你闺女搞到手吗?你觉得自己院子里有一棵大橡树,住了人家牧师的房子,也就了不起了?你住这样的房子到底有多少合法『性』,还要另说哩!而我时下娶你的女儿,却是完全合法的。
后来事情尽管费尽周折,但一切都如同我之所料。总之我颇为坎坷地得到了一个梅子,也得到了一个永远不能休战的岳父。这也是命中注定。
四
结婚前后的幸福不必说了。需要说的永远只是那个硬邦邦的老岳父。问题甚多,只说我们的新房吧。
梅子兴高采烈地告诉我:多好啊,爸妈都讲了,我们的小窝就安在他们那儿。反正他们房子大得住不了,爸说厢房连同阁楼的一半都可以让给我们住。我没有做声。
“我们好好计划一下吧,布置起来会很好的。厢房有一个通道,那是一个楼梯,它与阁楼相连,住起来方便极了……”梅子眼睛望着远处,她已经在想象属于自己的居所了。
我摇着头。
“怎么?”
我说:“我们可不能住在橡树路上。”
“那可是最好的一个区啊!多少人做梦都想挤进那里呢,哪怕是一个窄窄巴巴的地方,也比住到其他街区好啊……”
我还是摇头:“住到那里我会做噩梦的。那不是我住的地方,我不习惯待在那么安静那么干净的地方。我们应该像其他刚结婚的年轻人一样,去找自己的小窝。”
“可是爸爸妈妈不会同意的。因为他们不放心我们。他们说了,先住这儿,将来我们有了更好的地方,可以搬过去嘛。一家子就该住在一块儿,这多么方便、多么好啊!”
“如果我们将来还是要搬开,那还不如一开始就另起炉灶。找一个我们自己的地方吧,我们要自立,哪怕是简易楼、一室、公共卫生间的那种也可以。从头开始吧,这更合乎情理……”
梅子说服不了我,但也没有迁就我。岳母循循善诱,岳父却是以不可动摇的权威出现在我的面前。他耷拉着眼皮,可能不愿正眼瞧我,也可能早就厌弃了我这副单薄瘦削的身材,只声音低低地说着。他的声音有时微弱到极点,你好费力才听得清,不客气讲,有时会让人觉得这是一种不久于人世的人才能发出的声音:“简单收拾一下厢房吧,简朴些就行。条件就是这样了,将就一下吧。”
他故意不睬我的意见。我不相信他会一点不知道我的意见,然而他就可以装作闻所未闻,以肯定的不容任何置疑的口气下达指示,并且其中不乏嘲讽的意味。我说了一句带脏字的话,当然是在心里说的。
走着瞧吧。
我一连多少天在城区东部——即吕擎的四合院东边不远的『乱』哄哄的街区那儿找房子。我想承租一处再说。还有,这个地段离吕擎的家只有半个小时左右的路程,这可能也是吸引我的条件之一。我与吕擎的交往正日益增多,对我来说,这家伙有魅力。庄周也有魅力,可是庄周住在橡树路的中心。我得靠一头。几天的寻找我算知道了什么叫城市贫民,他们住着怎样的屋子。毫不夸张地说,有的市民住的小屋远比大山里的穷人还要差和脏。棚户区就更不用说了。总之这些最不入眼的区域都藏在了城区的深处,大概算做一座城市的内脏或伤疤?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比喻。说实在的,让我住在这样的地方,暂时还没有勇气。我只想找一处一般化的、大多数工薪阶层能够看得上眼的公寓楼。
可是事情绝非那么简单。吕擎和阳子都给我出主意,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向我们两人的所在单位申请房子,这可能晚一点到手,但总比从大街上自己找房子好得多。我于是找了处长。处长搔着脸上的红斑说:“哧!”尔后即无下文。我又对梅子说了这个意思,她未置可否。
小鸟总要找到一个窝才好下蛋吧,梅子表面上不急不躁的,心里可能早沉不住气了。她明里对我一百个不赞同,暗里却在和父母争执。多么好的姑娘,这足可以预示,在今后漫长的生活道路上,关键时刻她会与我站在一起的。
果然,梅子到自己单位要了房子。那是一处两居室加一厅的公寓,地段离她家不算太远,可惜要顺利轮到她,恐怕非要三年两载不可。好在这时候硬邦邦的岳父出面了——事后我才知道这是他老人家的威力,他找了女儿单位的某个人,问题于是迎刃而解。
一切都不在话下了,小窝有了即具备了全部。幸福这东西铺天盖地而来,让我一时无法消受。不过我还是没有忘记凹眼姑娘,在心里念叨过三两次,然后就准备结婚了。使我稍稍安慰一点的是,我稍早从庄周嘴里知道了,她最爱的是那个业余写诗的人——脸『色』苍白的不幸青年,而不是我。那个人先到,也先走了。但凹眼姑娘毕竟也爱过我,这个需要谨记——人一生需要谨记在心的事件不多,这应当是一件。结婚吧。
我们没有在橡树路安家,事后愈加证明,这是最为正确的选择。我只身一人来到了一座城市,真正是一穷二白。正像俗语所说,我连一根钉子都没有。可是我在这座城市里最终悬挂起拉拉杂杂的家当,有家有口的,一年之后还生了一个小孩。
我们后来给小孩取名小宁。尽管住在极普通极简单的居所里,却一点都没有影响到我们的幸福,没有影响到我们以较快的速度生下了自己的小孩。他健康,聪明,漂亮,顽皮,茁壮成长。当然这是后话了。
阳子那时对我们这么快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些吃惊。因为他是一个单身汉,一张白纸,对于任何刚刚画上的美丽图画都会大惊小怪的。吕擎则开导阳子说:“这事儿一点都不稀奇,男女只要真正相爱,咔嚓一下,孩子就怀上了。”
岳母欢天喜地。岳父乐得合不拢嘴,却对我多了一分仇视。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
深夜,我们待在简单明了的小窝里亲热,幸福得不得了。我会小声对在她的耳边说:嗯,我捉到了一个小仙女。
《走失的王子》
一
庄周被称为橡树路上的“王子”,这其中丝毫没有揶揄的意味,它只是包含了这样的内容:出身高贵,没有恶习,仪表堂堂,令人追慕,诸如此类。这样的评价当然沿用了古老的标准,而且其中有着令人厌恶的势利和偏见。即便是如此,连吕擎这种极为挑剔的人都从不否认庄周的优秀。他们来往不多,但相互敬重。他曾经说橡树路上居住了三种人:纯洁的人,平庸的人,邪恶的人。依照这种划分,我想庄周肯定不止于纯洁。我还在心里问:那么岳父一家呢?他们属于哪种人?我渐渐发现这儿还有第四种人——介于平庸和邪恶之间的那种人,比如岳父……我对岳父惟一的也是无法言喻的感激之情,仅仅因为他是梅子的父亲。
有一个场景加强了我对“王子”的印象。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天突然下起雨来,我正匆匆穿过通往橡树路的一条街口。雨丝在越来越大的风中变得像鞭子,我不得不用胳膊挡着头和脸。这时我看到左前方一个健壮的汉子正和另一个人推推拉拉,那个人瘦小,当然推不过他。高个子硬是把身上的风衣给小个子裹上了——原来对方是个中年『妇』女,她只好揪紧了风衣道谢,走开了。健壮的男子身穿浅『色』的西装,这时全部暴『露』在风雨中,一阵阵疾雨把领带吹了起来,把一头有些拳曲的浓发吹『乱』了。天『色』骤然暗下来,一道闪电划过,使我正好看清了那个男子是庄周:雨水洗亮了一张英俊的脸庞,一双大眼睛闪烁有光,两条剑眉、开阔的额头……他毫无畏惧地迎着风雨往前走,当时并没有看到我在十几米之外注视这一幕。他走开了,整个身影就像一棵沐浴在风雨中的白杨。这一瞬间的印象长时间地留在了心头。
关于他的故事断断续续听了许多。大半都是结婚前的趣事,其中不乏夸张和演绎。比如说这个城市里最美丽的姑娘如何想念他、他又如何矜持。但他绝不是一个自视甚高、目中无人的家伙,相反却总是那么善解人意和乐于助人。他有情而不滥情,对那些明确对自己表示了爱慕的女『性』,都能给予最大的尊重和感谢。有一个着名的京剧演员,其『性』情就像她扮演的角『色』一样,清纯高傲目无下尘——她来这个城市演出,接待方的负责人恰恰就是庄周。他让她一见钟情并且再也没有忘怀,后来曾几次暗中赶到这座城市……他们的故事之所以没有继续下去,主要就是因为庄周早在一年前与一个叫李咪的姑娘结识了。
李咪是一个南方人,柔弱可人,需要身体强壮的男人好好爱护。据说庄周像对待一个少不更事的娃娃一样宠着她。他们结婚了,有了一个孩子。不少人对庄周好奇的同时,也极想看看李咪是怎样一个人物。有人看过了就说:当然好;不过也就那样。
我是在结识庄周不久之后见到李咪的。印象中她一直抱着自己的孩子,整个人都被一种显而易见的幸福笼罩着。当时庄周正为一些事情焦头烂额,两眼满是血丝,她就一边拍打着孩子,一边用眼睛追逐着自己的丈夫。我那时正与这个男人一样焦灼。庄周在黑『色』的九月失去了一个伙伴和挚友,即那个脸『色』苍白的青年人。还有,他正用尽全身的力气解救另一个叫桤林的画家。从这一刻开始直到长时间以后,几乎所有人都发现:庄周像变了一个人,他陷入了从未有过的悲伤和抑郁,好像再也不会笑。人也憔悴了,头发『乱』乎乎的,差不多不再注意仪表。从此橡树路上再也没有了一个快乐爽朗的青年、一个英俊的王子,一切都成为过去。
大约也就在这样的日子里,一个流言在朋友当中传来传去,它不仅令人心惊,还对庄周造成了极大的污损:李咪正与一个行为放『荡』的本城恶少来往,两人在一条邪路上已经走得相当远了。
我当然不信。后来因为传说得具体而『逼』真,就问吕擎这消息有几分是真?吕擎没有回答。他和阳子显然都听到了传言。我们没有说出的一句话就是,这对无比自尊且内心高傲的庄周将是不可忍受的侮辱。也许不久这件事情就会以某种方式呈现出来,那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却无法预料。吕擎对这件传闻未加评析,却说出了其他一些事实:庄周正在忍受一些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和折磨。“就是因为这些传言吗?”我问。对方点头又摇头:“或许是更可怕的什么……我也不知道。”吕擎欲言又止,这使我们长时间不吭一声。
看来事实又一次证明:我们所有人在观察他人的时候,总是更多地注目其幸福的一面,而对其正在经历的种种痛苦却会视而不见——好像别人永远是幸运的、被生活厚待的,而我们自己却往往是生不逢时的、正在忍受极大的困苦和不公。比如庄周,多少人在羡慕他优裕过人的生存条件,仿佛是衔着金钥匙出生——而他自己却在长期忍受着诸多折磨,这些痛苦当中的绝大部分又不为他人所知。我和吕擎阳子三人在一起时,自然要谈到整个城市的文化界,这里与任何地方一样,那种倾轧的激烈程度简直无法形容,而庄周又是首当其冲的人物——“如果置之不理呢?”阳子问。吕擎的回答是:“可以不理,但结局一样,一样残酷。还记得那个九月吗?那次处决了几个,劳改了几十个,其中就有好几个是文化界的,都与这种倾轧有关——有人乘机告密,诬陷,这在特殊时期会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这种倾轧在平时也很可怕,但在九月却成了致命的。你们可以想象它给庄周造成了多大痛苦!只要有人的地方就要分出派别,分出利益,就要让人在夹缝里挣扎,这丝毫都没有例外……”
谈到那个九月,我的心情一下就黯然了。我不知道庄周与那个脸『色』苍白的人的关系的深度——谁陷害了这个人呢?但既是挚友,其疼痛就可想而知。这是一道不能止血的疤痕,它只要一天不能长好,也就会撕疼和渗流。我的心中同样有这样的一道疤痕,不同的是它比起庄周来,可能只是较浅的一道划痕。我说:“李咪真不该在这样的时候那样。如果是真的,这等于在他的伤口上撒盐……”
吕擎长长叹息:“我们不知道。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庄周与那个可怕的九月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不知道到底背后发生了什么……”
我和阳子都愣住了。我如果没有听错,那么吕擎在说一件他自己都不能理解的事情——而正是这一切,才造成了庄周难言的痛苦——这痛苦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连爱妻的背叛都可以让一个男子汉忽略不计了……
就在吕擎的这次谈话不久,大约是一两个月之后吧,有一天阳子突然急匆匆找到我说:“糟了,庄周失踪了……”
“这怎么可能呢?”
“已经二十多天了,他家里人急坏了,与有关方面也打了招呼——人就这么不见了……”
“他会一拍屁股走开?这究竟是多么大的噩梦啊,会让一个男子汉一抬腿走开,不辞而别?他这样做,算是一个特别顽强刚毅的人,还是恰恰相反呢?”那会儿我看着阳子,一时怔着,心里马上想到的却是这样几句问话。但我始终没有说出来,因为我对整个事情的原委还不清楚,除了惊愕还是惊愕。
二
八月的城市,许多角落都被流浪汉和打工者占据了。而在这儿,二者的角『色』通常是互换的。这个季节走上街头,观察一下那些汗渍渍的脸庞,就会发现所有成帮结伙走在边道上的都是他们。这些人的打扮大半不合季节,有的甚至在大热天里也要披着没有扣子的厚衣服,有的随便把两个衣襟一系,或找一截细绳束一下。当然更多的是赤『裸』上身,或者仅穿一个背心、一件单衣的人。大概这个城市的所有人当中,只有他们才不在乎仪表。我不止一次看到,那些打工的男男女女穿了有洞眼的裤子,『露』出了脏乎乎的腿;一阵风吹来,他们身体的任何部位都可以直接享受凉快。比起这座城市的其他人,他们至少在衣着上放松得很。车站、巷子、街头自来水管下,随便一个地方都可能是栖身之所。哪里清凉,哪里有水,他们就奔向哪里,铺上一块塑料布,或直接躺在地上。如果干渴了,他们就咬住自来水管一阵饱饮。
几十年来,这个城市好像第一次迎接了这么多陌生人,他们声音怪异,来自南南北北,山岭平原,四面八方。我特别注意打听那些从东部平原来的人,想象这里面会有真正的老乡。很多城里人指指点点,说这些四处流浪的人如何不正常,如何把好端端的一座城市给搅了。无情无义的城里人啊,他们该知道,没有这些打工者和所谓的流浪汉,这座城市立刻就会停止运转。在这里,所有的脏腻和沉重差不多都要由他们来承担。一个打工者在外面待得久了就成了流浪汉,而这些笑『吟』『吟』的或低头闷着的流浪汉一点儿也不傻,比起城里人,他们更坦然、更放松和更无所顾忌。只有他们才有这样的心情。他们没有组织,没有单位,没有财富的拖累,也没有贫穷的恐惧。
我从立交桥下走过时,看到了一个卖淡水龙虾的乡下『妇』女。我想起了小宁,买了两只给他玩。剩下的一段路很短了,沿着人行道往前,发现几个在高墙下蹲着的流浪汉仰着满是灰尘的脸,正笑嘻嘻看我。那种天生的、自然而然的神气让我心动。他们嘿嘿笑着,看着我手里的东西。我的购物袋里有几块面包和红肠,就掏出来。他们伸手接过,一边咀嚼一边向我点头致谢。
在这儿有时很难区别流浪汉与乞丐,因为他们常常是同一种人;可是我能准确无误地分清哪些是职业乞丐、哪些是兼做打工的流浪汉。流浪汉们聪慧、精明,比一般人坦然许多,我和他们最易相处,这大概因为我自己小时候就当过流浪汉吧。走在这个城市街巷上,我尽管从衣着上跟大多数城里人差不多,可那些流浪汉却能一眼把我识别出来——他们面对着茫茫人流,总是冲着我一个人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而奇怪的是,当我走入他们当中,心中会立刻涌过一阵深深的放松和愉快感。
回到家里,梅子翻弄我的购物袋,发现里面只有几张垫纸和一点面包渣。我告诉她东西都给了大桥下边的那些人。梅子看我一眼。
我把两只淡水龙虾养在鱼缸里。小宁兴奋了。前几天刚收养了一只叫丽丽的小狗,他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彼此已成为心心相印的朋友。他和它俯到鱼缸边,那两只龙虾就一齐举起大螯。丽丽把『毛』茸茸的嘴巴凑上去——小宁还没有来得及阻止,丽丽就被夹住了。它哼哼唧唧用前爪抚弄嘴巴。“这真好玩。”梅子双手拄膝看着。小宁和丽丽一块儿离开了。可只过了一刻钟,我们都听到了扑扑棱棱的声音,转身一看,原来两只龙虾的大螯扭在了一起,打斗得异常激烈。梅子害怕了。我想它们也许是打着玩的,因为太寂寞了——打了一会儿,它们就各自退到一个角落里去。它们痛快过了,力气也耗尽了。
梅子这一天不太高兴,但并没说什么。我们都到了不需要解释的年龄。人的一生总要不断地做出解释,向那些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向同志、向自己的爱人、向自己。一个人最累的就是不停地做出解释。
我时不时要想到大桥下的那些人。真的,什么服饰也掩盖不了流浪汉的本质,只要一个人在心里把自己归入了那一类,那就会是某个开端。实际上人一生下来就开始了流浪,人的一生只有驿站,没有归宿。人的心灵不可能有永久的居所……我每次看到那些流浪汉和打工者就要想起庄周,总觉得他就在这些人中间,如今已是形貌难辨。我觉得奇怪的是,这会儿竟认为庄周这个人天生就该是破衣烂衫、满面悲怆,而以前的衣冠楚楚西装革履不过是一种临时的装饰。
那还是小宁出生前的事情,我从立交桥下回来,告诉梅子:庄周失踪了。
梅子淡淡应一句:“知道。”
李咪跟梅子很熟,看来她这之前已经找过了梅子——梅子果然说是李咪告诉的,还说她仍然没有失望,因为李咪不相信一个过得好好的男人一抬腿就没了。“要知道我们有孩子,有个家,他爸、他妈,一家人都等着他呢。”
我当时没有说什么,因为我不知说什么才好……一转眼,橡树路上的王子已经走失了这么久。
“庄周父亲打来好几次电话,他找你呢。”
庄周的父亲是一个相当傲慢的人,这人在很多方面极像岳父,只不过比岳父更加难以接近。我心里在想:庄周对父母和妻子不辞而别,对我和吕擎阳子也守口如瓶,显然是下了非同寻常的决心。这只能是一种决绝之心。
我竭力回忆,想找出他出走前的一些蛛丝马迹……
梅子在一边长叹一声:“他不爱她了。”
三
庄周的父亲庄明离休前一直是整个“上层建筑”的负责人,许多人背后不无揶揄地叫他“教父”。庄周与李咪婚后并没有重新开辟一个小窝,他们一直住在橡树路,住在庄明的楼上。这是一幢灰『色』楼房,看上去很旧了。它处于整个橡树路的心脏地带,一二百年前就是这样:洋房,大树,教堂,洁白的木栅栏和碧绿的草地。那时这些式样独特的楼房之间,动不动就晃出一个大鼻子,成为这座城市的西洋景。外国人走了,另一些达官贵人、一些金融家和大富豪又在这儿安营扎寨。军阀也来了,背枪的人其实来得更早,因为据说没有他们外国人连窝儿也不会挪呢。再后来又是战争,又是外国人、又是富豪和达官贵人。就这样轮换了许多茬,一百多年就过去了。一百多年里橡树路上住过的人脾气差异巨大,『性』格迥然不同,一代与另一代、一茬与另一茬,简直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可是他们对橡树路的嗜好却是一样的。这儿树木茂盛,房屋疏朗,空地很多。一幢幢灰楼从外面看模样新异,尽管陈旧,但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洋人手笔,随处都透着一股难言的安逸和奢华。没有办法,无论风雨怎么洗涤和摧残,就是不能改变资产阶级贪图享乐的腐臭气息。用革命的办法,比如冷酷的非常手段,也还是收效甚微。在最愤怒的年代里,有人就提出砍掉大树用作建设的倡议,结果只干了一个星期就住手了,这儿仍然还遗留下许多橡树。还有人发了更大的脾气,让人一口气拆掉了一座教堂、几幢特别招眼的房子——可惜没有进行得彻底也被制止了。看来仍然有人喜欢异国情调,处心积虑地保留过去的痕迹。果然,所有的胜利者都先后住进了橡树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儿终成陌生之地,让平民百姓望而却步。有许多年,通向橡树路的所有路口都有岗楼哨所;后来虽然开禁,但区内最重要的一些院落仍然是封闭的。庄明就住在一个封闭的区内,这也是大家平时不愿到庄周家串门的原因。庄周住在父亲的楼内,他们一家三口占据了二楼东边三间,还有一个大客厅——我记得客厅里铺了一块漂亮的驼『色』地毯。
庄明长得细瘦,严厉,高个子。而庄周即便在外形上也明显地区别于父亲:壮实,中等偏上的个子。我很少到这里来,即便有事要来,也尽量是快来快走。我那时最怕在一楼的走廊里遇到庄明两口子。没有办法,我总是害怕与一些重权在握的人物相处,横竖都不得劲儿。权力常常会把人变成陌生的东西,又冷又硬,就像污泥里的石头。庄明和我的岳父差不多,眼瞅着变成了一个硬邦邦的家伙:目光、肌肉、牙齿,都硬邦邦的。我亲眼见他有一次吃牛肉,牛肉做得不太烂,别人正皱眉头,他放进嘴里却是一阵从容的咀嚼。在他眼里,所有来找儿子的人只不过是寻个借口与老子取得联系罢了。所以当我和庄周待在客厅时,总是把门关得严严实实。
李咪只有一米五多一点,丰满匀称,神气特异,鼻子翘得很高,眼窝也深,眉『毛』长得很怪,整个是一副狐狸脸。漂亮可爱是不必说了,尽管整个人显得太小了点。她平常就像丈夫的尾巴,里里外外总跟在茁壮的庄周后面。在街头,在朋友当中,所有人都要不由自主地多看他们两眼。庄周一说起李咪总是这样的口气:“那个小家伙”;再不就说:“我那个小爱人儿”……李咪能以最快的速度跟一切生人熟稔起来,并且像对待家人一样把气氛搞得极其融洽。她踮起脚尖拍打客人的肩膀,拍打着,这样那样,说东道西,非常自然,毫无拘束。她整个人显得那么随和,亲切而又妥帖,使人很快就觉得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庄周自从那个黑『色』九月之后就变了。李咪不停地抱怨。她是一个离不开丈夫的人,庄周如果回来晚了,或者是在外面开会停留一两天,她就会像热锅上的蚂蚁。
以前的庄周只是忙。他不仅要组织各种活动,送往迎来,还有内部管理、下面几个委员会的工作,一大摊子。最让人头疼的是财政部门对所有的委员会都大幅削减经费,这一下全『乱』了套。这个年头干什么都需要钱,一个几十人编制的单位,本来每年财政上给的钱除了人头费所剩无几,现在更是雪上加霜。庄周不得不把一大部分精力用来弄钱,为此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取名为“创收部”。创收部的人都是很有办法的小伙子或姑娘,一个个夏天穿着圆领衫、牛仔裤,戴着变『色』眼镜,驾车在闹市区和郊区来复窜奔。他们腰上挎着传呼机,手抓便携电话,在『乱』哄哄的城市里遥相呼应。庄周沉默的时间越来越长。只有几个朋友知道他有多苦。他不愿发出牢『骚』,可一旦发出,那就是快要支撑不住了。有一次他说:“我平均一分钟得罪一个人!”
开始我不明白,因为在我眼里,由于他父亲的缘故,文教界的老老少少都跟他有深厚的关系;后来才知道,像所有“浮出水面”的人物一样,他的对手其实也多得很,有的直接就是从橡树路出来的子弟。
庄周平时极其收敛、谦恭,不得不做许多极不愿做的事。有人写了几篇东西、画了几幅画,就缠着庄周开讨论会、举办“个展”。庄周因为对艺术酷爱,对这类人物当中的一部分人喜欢得要命。而这样的人,在这座城市里往往都是程度不同的倒霉蛋。庄周要伸开两手保护他们,并且永远嫌自己的两臂不够长。他不求父亲,因为父亲对他和他的这些朋友从来存有偏见,而且年龄愈大偏见愈深。除了庄明,在文化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另一个人物是吕南老。吕南老平时深居简出,影响力却无法低估。庄明离职后,吕南老身边的人更加神气活现了。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最嫉恨庄周,外号叫“乌头”。乌头年近五十,会画几笔画,擅长与别人“合作”。这个人几年来做梦都想取代庄周,处心积虑地接近吕南老。在历经诸多周折之后,乌头终于结识了吕南老的外甥“山颉”。此人是一个机关的处长,素有两大嗜好:字画和女人。乌头恰好在两方面都能满足山颉,两人于是成了“铁哥们”。山颉常为乌头的事去求吕南老,如果不能得手,就直接去找另一些头儿,每次都暗示是“舅舅的意思”……乌头依靠山颉,几年时间升为副局长,又开始琢磨其他。他发誓说:这辈子就是什么都不干,也要把官做到“三至四品”!
有一个人越来越让庄周『操』心了。
这个人就是画家桤林。桤林本来在艺委会下边的一个刊物做美术编辑,不久前才调到画院。桤林从心里感谢庄周,因为正是庄周力排众议才把他调过去。许多人认为要当一个专业画家,桤林的年纪还小了点儿。他是从边远山区考到这座城市的,由于学业突出,毕业后就留在了城里。他前后换了三四个单位,最后才在一个刊物落下脚来。他现在是专业画家当中最年轻的一个——据说在几十年的画院历史上也是最年轻的一个。桤林长得细细高高,头发很长,有时又剪得差不多成了光秃。他不是故意这样,因为除了画画,他对一切都无心无绪,几乎从来不懂得照料自己。他画油画,一天到晚关在密室中,差不多达到了疯『迷』状态。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做梦也想不到会得罪乌头。起因是为参加一个大型展览的事:乌头千方百计要使自己的画作入选,结果却是桤林被挑中。乌头先是串通评委们重来一遍,没成,就『逼』桤林自己撤回作品。桤林还没有来得及照他说的去做,选送的画已经被拿走了——这一下乌头心底起火,一拍桌子说:桤林这小子完了。
从此桤林真的麻烦不断,干什么都不顺。接下去的几年中,桤林几乎每年都有一两次受挫:作品只要参加展览或刊出,立刻会招来严厉批评,而且调子高得吓人。最后许多人都不知桤林为什么成了个“敏感人物”。除此之外,每隔一段时间还会莫名其妙地吹来一股冷风,说桤林生活或其他方面又出事了,不得了啦,上边又要追查了;结果有时真的就有厚厚的“批件”转下来。虽然每次查下来都是无聊的瞎忙,但还是有不少人害怕。桤林作画的地方经常有人光顾,这些人像是很有来历,拿着一个小本子,翻翻记记,嘴里的大雪茄像一根阳具一样翘着,差点都要触到桤林的脸上了。他们把他十几年前的习作都找出来了,所有的『裸』体素描都挑选编号。有一个脸上满是横肉的家伙从兜里不慌不忙地掏出一支红笔,在这些画的胸部和两腿之间都狠狠地打上了大叉。桤林开始愣着,后来再也忍不住,一下子扑在了自己的画上。几个人一齐按住了他,一个戴眼镜的瘦子厉声说:“正给你造册呢,害怕了?别急,小『淫』棍。”桤林被他的凶相吓呆了。
因为有人不停地『骚』扰,画室显然成了最可怕的地方。桤林不得不舍下一切,在深冬里躲到了朋友一间没有暖气的小屋子里。他在这儿瑟瑟打抖,半是因为严寒,半是因为害怕。他在倾听恐惧的消息——什么动静也没有。但他知道,除非是这个春天早些来到,不然再也无法工作了。那间曾给他无限欢乐的小小密室如今就是囚室,他不敢走近那儿半步。而在这个冷窖里,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就这样,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严冬,在一个挺好的春天的早晨,他蹑手蹑脚地回到了那个画室,开门一看,里面除了一团破纸,就是跑来窜去的耗子。二十多年的心血啊,几乎全不见了。
也就在这个春天,桤林被呜呜嚎叫的警车抓走了,罪名是搜出了许多『淫』秽品,是一个流氓集团的重要成员……
整整有一年多的时间他都给关在看守所。九月的枪声响过了,满城死寂,庄周却在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救出。
他好不容易出来了,可是人也废了:既不能画画也不能参加展出,像个傻子一样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不一定什么时候回到那间小屋,一头倒在那团破纸上就睡着了。最奇怪的是,他竟然避而不见自己的大恩人庄周,总是设法躲开他。
有一天桤林走着,一抬头看到了一个机关的牌子,就哑着嗓子喊了一声冲进去。那天正好是山颉值班,他立刻指示保卫处的几个人:把这个疯子扔出去。结果桤林先是被推搡,后来就跟门卫厮打起来。最后桤林不仅受了伤,而且还被一些穿制服的人押走……
还是庄周反复交涉才放了人。可是放回的人仍然不理庄周,自己在那间小屋里待了很久,庄周敲门、喊,他都不应。后来桤林找到单位的领导说:“我不想在这儿了,我想回老家去。我想妈妈了。”领导说那你回去看看老人家吧……
对庄周来说,比桤林麻烦十倍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委员会下属十几个部门,动不动就有人来查,一会儿账目出了问题,一会儿又是税务和审计找来了。所有这些都得他出面应付。每到一些节令,各协会还要作出许多配合『性』的选题计划,要有“动作”,这方面只要稍有疏失就会有人质问……最让他不能忍受的是,每次他在外边出了一点事儿,回到家里立刻就会受到父亲的一顿训斥,说他简直是丢脸,“我现在不在这个位置上了,人家对你当然不像过去那么迁就;这也好,公事公办……”
庄周知道,他不能向任何人解释什么,包括父亲。
四
我回忆往昔,觉得自己最对不起庄周的地方,就是在他焦头烂额的时刻不仅没有帮他一把,反而把一个人介绍给他,为他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那人是我初中的一个同学,因为长了一对斗鸡眼,外号“斗眼小焕”。我们本来有许多年不见了,但怎么也想不到的是,他这些年里竟然随风就俗,也在纸上涂抹起来。当有一天他出人预料地出现在这座城市里时,简直让我大吃一惊:模样差不多让人认不出了,一改印象中的邋邋遢遢,皮鞋闪光,头发锃亮,那双斗鸡眼架上了一副平光镜,看上去很像一个志得意满的中青年知识分子。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的身边还跟了一个粗壮的大汉。大汉说话含混,脸『色』铁青,不停地咽着口水。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其实就是小焕的保镖。保镖话语迟滞,看上去三十五六岁,有一个稀奇古怪的名字:小玲。斗眼小焕让小玲干这干那,支使得一个大汉团团转。第一次见面时,对方刚一转身,小焕就向我介绍:“这可是个了不起的天才呀!”原来在他眼里不仅自己是天才,就连身边的人也都是稀世珍宝。
小玲实际上既是他的保镖,又是一个仆人,要为他买烟、跑腿、打车票,陪他扯闲篇儿。如今斗眼小焕比我记忆当中那个挂着两趟鼻涕、净做坏事的淘气鬼又多了几手:满口脏字,狂话连篇,动不动就骂人,一双斗鸡眼闪来闪去,瞧不起整个世界。奇怪的是,听口气他最佩服的不是别人,竟是身边的小玲。
小焕一出现就迫不及待地让我介绍他认识这座城市的一些人:“最有名望、最有才能,喏,这样的一些家伙,特别是庄周。”毕竟是久别重逢,我像迎接一个家乡人那样对待了他。至于说其他要求,我除了尽可能给予满足,似乎也别无选择。
就这样,他在庄周的客厅里出现了。小焕直着眼瞅李咪,嘴里的香烟都忘了吸,烟灰一截截掉在地毯上。我只得没话找话跟他扯,以便把他的目光吸引过来。可是他回答我的话时眼睛还是不离李咪。李咪走开,他竟然跟在后面叫着:“嫂子啊!嫂子啊!”
庄周与小焕谈话时,小焕两手翻飞,一会儿又用力拍打膝盖:“妙啊!绝了!”再不就说:“天哪,这是一个什么问题啊,惊世骇俗!”他喊着,一会儿站起一会儿坐下,偶尔还要大声『吟』哦,很快弄得热汗涔涔。他闲下来就大口喘息、咳嗽,咕哝:“哎呀,我快不行了!咳咳!”
李咪进来添水,小焕立刻站起,用力搓动两颊,搓手,在地毯上踱来踱去,嘴里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李咪出去时招手让庄周过去——他们在商量中午怎么吃饭。可是庄周刚刚离开一步,小焕就搓着手说:“馋死人了!咳咳!”我狠狠盯他一眼,他毫不在意,还笑『吟』『吟』地附在我耳边说:“你知道怎么抵挡这尴尬劲儿吗?”没等我应声他就说了:“这时候你就发了疯地谈艺术好了,只有艺术这东西能够抵挡女人的诱『惑』!咳咳!没法,老要咳嗽,漂亮女人会引起临时『性』肾虚……”庄周回来了,他果真更加起劲地谈起了艺术。李咪的身影在门口闪了一下,斗眼小焕就猝不及防地大喊一句:“天哪!”
那一次我觉得太对不起庄周了。那个疯子完全出乎我的预料。我担心的是他还会频频出入庄周的客厅。
事实上正是如此。后来我听说小焕一个星期就去了三次。好在他要进这座城市得坐一天的火车,不然后果将更为可怕。我看着庄周,不知该怎样表达心里的歉意才好。我知道这实在是一个浑身挂带着灾难和不祥的人物,应该设法使朋友尽快摆脱才好。可惜这一切似乎已经太晚了。
有一次小焕又来到了庄周家,当时正有一帮协会创收部的人在这儿,他们一看小焕就觉得别扭。小焕在客厅里只谈了一会儿,双手又开始在眼前翻飞,照例口吐狂言。其中一个人就说:“我真想把他那只爪子剁了去。”可还没来得及剁,这双翻飞的手竟然忙中偷闲做出了令人吃惊的事儿——庄周刚刚起身去做什么,李咪过来找东西,小焕就笑『吟』『吟』地拍了她一下。李咪猛一转身,脸红到了脖子。这时戴着变『色』眼镜、腰上系着钢腰带的一个小伙子砰地拍了一下桌子,一把揪住了他。小焕的嘴活动着,还没说出什么,旁边坐着的小玲就“呜”的一声站起,一拳打在了那人脸上……眼镜打碎了,玻璃片将脸刺伤——那一天闹得天昏地暗。
往事不堪回首,可又历历在目。
《庄家》
一
庄家的灰『色』楼房一片沉寂,一眼看上去就知道蒙受了不幸。悲哀的气氛笼罩着四周。
我来到时,庄明正在二楼的房间,老伴在楼上陪他。出来迎接我的是李咪。我一见就发现她的眼睛稍微有点浮肿。她穿了黑『色』的裙子,不知怎么,这件黑衣服使我想到了丧服。
她把我让到客厅里,为我端来水果。真不知该怎样开始这场谈话。呷着茶,我想最好还是先听她讲。可她一直不做声。我听到了抽泣,抬起头,看到那对曾经让斗眼小焕大呼小叫的眼睛水汪汪的。泪水终于盛不下,顺着脸颊哗哗流下……
“宁哥,你看庄周多么狠心哪!”
“他走前没有说什么吗?”
“没有,”她的泪水止住了,“只是夜里睡不好,这已经好久了。老做噩梦,梦里有一个大头老妖追他,他吓得大喊大叫……”
我知道这是老城堡里的传说,这个橡树路的巨型老妖又在他的脑海里复活了。我叹了一口气,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
庄明从楼上下来,一边摘眼镜一边看我,目光充满了怜悯。我对这目光感到费解,嘴唇活动一下,但没说出什么。我见了他总是有点紧张。还是他先问了一句:“你岳父好吗?”
我点点头。显然这句话与我与他都毫无关系。我发现这个干瘦的、因下颌骨太长而显得特别坚忍的老人,面『色』如此苍白。他的胡子差不多全白了,胡茬也很长。这是一张让人看一眼就灰心丧气的脸,不知怎么让我想起以前见过的一个晚期癌症病人的脸……我告诉他:岳父一天到晚都在练书法,真的大大长进了;偶尔也作诗——我这样说,好像在建议庄明也试着做同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