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18世纪初,仅合法居住于巴达维亚城内外的华人,数量就已将近2万。
如果荷兰人没有打算把华人群体,培养成统治东印度的政治助手的话。
对于常住人口数量不过十万出头的荷属东印度“首都”来说,这一数字已足以让人感到不安。
除了中国开放海禁的影响以外,荷兰东印度公司贸易结构的变化,也对华人社群造成了重大影响。
几乎可以充当硬通货的香料,一直东西方贸易中最具吸引力的商品之一。
在葡萄牙人成功开拓新航路之前,基于意识形态及政治对抗的需要。
以奥斯曼帝国为代表的***世界,借助对东西方商路的垄断,推高了包括香料在内的东方商品在欧洲市场的价格。
随后打通新航路的葡萄牙人,在为自己获取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客观上则平抑了香料的价格。
香料贸易上的丰厚利润,是将荷兰人吸引到东印度群岛的原动力。
只不过,击败葡萄牙、夺取香料群岛的贸易权之后,精明的荷兰人采取了更为极端或者说商业的手段,来获取利润,这一手段就是“垄断”。
理论上,在一条贸易链上,控制任何一个点都可以做到垄断,并因此获取超额利润。
比如奥斯曼帝国通过政治扩张,阻断东西方贸易的陆路通道、威尼斯在东地中海的争霸活动,都可以做到主导东西方贸易中的一个节点。
葡萄牙人的做法,与奥斯曼、威斯尼本质上是一致的。
在书中我曾经解读过,在“发现”印度西南的马拉巴海岸后。
葡萄牙很快就着手建立印度洋舰队,并逼迫往来阿拉伯海的商船,停靠在自己控制的港口,同时袭击阿拉伯商船。
其目的就是为了在物流环节控制香料贸易。
至于精明的荷兰商人,在香料贸易上的做法看起来要更加的“釜底抽薪”。
荷兰人认为与其费心费力的去切断一条的海上贸易通道、逼迫商船前往自己控制的港口交易,不如从源头上控制产地。
当然,如果某样商品的出产地本身,具备强大的政治、军事实力,荷兰人也不会有这种想法。
比如荷兰人就不会认为,自己可以通过征服中央之国,来获取丝绸和瓷器的贸易垄断权。
不过在部分香料产地的垄断问题上,荷兰人面临的难度就要小得多了。
供应全世界市场的丁香、肉蔻等香料,当地都产自南洋的“香料群岛”(马鲁古-班达群岛)。
那些还处于部落状态的岛民,完全不是荷兰人的对手。
为了达到控制货源的目的,荷兰人不惜对岛上土着进行过屠杀,以迫使对方签订独家供应协议。
除此外,甚至还尝试过减少货源的办法:在选定两个可控岛屿之后,将其它岛屿上的丁香树焚毁。
当然,这并不代表荷兰人不会尽力去控制通路了。
毕竟不是每一种香料的产地都那么好控制,比如胡椒的产地就要广泛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