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世界大多数文明,所体现出来的“集体意识高于个体意识”是截然不同的。
人类由原始公社,进入文明阶段的一大特征,则是通过某种意识X态的指导,以及相应的组织形式,将部分个人权力,交出统一管理,以形成合力促进共同进步。
从这点来说,人类社会的进步,源动力来自于认识到集体协作的必要性。
意识X态和Z治的根本作用,便在于弥合集体内部的个体差异。
然而,这并不代表“个体意识”的不重要。
相反,个体意识所带来的“多样性”,能够为人类带来更多的选择。
如果片面的抹杀个体意识,去强调集体意识,或者说没有一套正确的机制,遴选出最优的方案,那么,由此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是灾难性的。
嗯,但是没有限制的个体意识,凌驾于集体意识之上,那么,这个文明必将走向衰落甚至毁灭。
从“古希腊罗马”的消失、到二战德国民众选出X特勒、到英国的脱欧、米国选出小B什和川普、意大利选出M索里尼和五星运动党、直至法国的黄马甲运动,等等就不一一举例了。
如果西方不从Z治体制上改革,包括去教育层和宣传层面上的个人极端化和白左化,那么,这些国家和文明的消失和毁灭,就会成为它们必然的结局。
通过70年的奋斗和努力,在各方面的试验和纠错,天朝的辉煌成就,证明我们不管是从制度还是工业化上,还是平衡个人自由主义方面,做得是最好的,足以傲视全球。
言归正传。
与成熟的“罗马文明”相比,尚处在原始公社阶段的日耳曼人,要显得自由散漫的多。
由于选择了野蛮生长,而不是融入罗马文明,日耳曼原生文化中的这种散漫性,或者说自由性,贯穿了整个中世纪。
在这里,我们先不探讨社会价值观的天平,更倾向于“个人”还是“集体”,更有利于M族和社会的进步,
而是先来看看日耳曼文化对西方文明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这其中,最为显性的一个表现,应该是“习惯法”的延续。
一般来说,人类进入文明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那就是拥有了系统、成文的法典。
如刻在石头上的,古巴比伦人“汉漠拉比法典”,对,就是那个几千年来,一点风化痕迹都没有的石头。
刻在铜柱上的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等等。
但有一个前提,这些玩意儿没有在任何一本书籍上有所记载,全部都是凭空出现的。
我更倾向于一个强盗抢劫别人发家致富后,替自己找了一个传说中的辉煌祖先,往自己脸上贴金。
好吧,好吧,还是按照他们宣传上所说的,日耳曼人在入主罗马故地之后,很快拥有自己的成文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