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来临的时候,我要去安纳克瑞昂。我想在事件的现场……呃,这就够了,弗利索福。已经很晚了,让我们出去吃点东西吧,我想轻松一下。”
“叫到这里吧。我不想让人知道,否则天知道你那群议会里的对手们会说什么。”
弗利索福加了一句,“叫点白兰地。”
哈丁要了白兰地,但并不多。
当银河帝国仍然拥有整个银河的那段古老岁月里,那时侯,安纳克瑞昂也还是帝国外围最富饶的省份,不止一个帝国皇帝曾经访问过安纳克瑞昂总督府。而每一位皇帝都曾经驾驶空气飞车,用射钉枪狩猎那种被称为啮狗的巨鸟。
安纳克瑞昂的名声,随着时代的衰败已经化为乌有。总督府,若非有基地工人重新整修过,也早已经称为一片空旷的废墟。更不用说两百年来再也没有一位皇帝来过这里了。
但是啮狗狩猎仍然是一项皇家运动,以至于使得一手好枪法成为安纳克瑞昂国王的必要条件。
列颇德一世,安纳克瑞昂国王和——后面这句总是要加上的,虽然毫无意义——外围领土庇护者,虽然还没到十六岁,却早已经不止一次证明了他的技术。刚刚十三岁的时候,他就打下了平生第一只啮狗;而当他坐上王位一周之后,他打下了第十只;现在,他带着第四十六只不幸的猎物,兴冲冲地回来了。
“我加冕之前要打到五十只,”他兴致勃勃地说,“谁来打赌?”
周围那批马屁精没人敢对国王的技术打赌——赢了之后的结果是致命的。既然没人打赌,国王陛下兴高采烈回宫换衣服去了。
“列颇德!”
国王立刻停了下来——只有一个声音会让他这么听话。他不高兴地转过身来。
威恩尼斯站在上面他自己的房间门口,瞪着他年轻的侄子。
“把他们赶走,”他不耐烦地摆摆手,回到房间里,“让他们走!”
国王随便地点点头,两名侍卫弓下身子,退下了楼梯。列颇德走进了他叔叔的房间。
威恩尼斯忧郁地看着国王身上的猎装,“你马上就要有比猎啮狗重要得多的事情要注意了!”
他转身靠在自己的桌子上。他已经很老了,已经不能再乘坐着空气飞车追赶着啮狗鸟的翅膀急冲、旋转,甚至任何剧烈的运动都会让他感觉不适,他也从此厌倦了整个运动。
列颇德看穿了他叔叔的酸葡萄心理,仿佛有意地狂热起来:“但叔叔你今天真的该和我们一起去的。我们在萨米亚平原上惊起了那个怪物,游戏就此开始了。我们在起码七十平方英里的地方追逐了两个小时,这时候,我转到了向阳的方向——”
他连说带比画,仿佛还在驾驶着高速飞车。“并且一个漂亮的急旋,转到了它左边翅膀的下面位置。这可搞火了那个家伙,它开始拼命向上冲去。我毫不犹豫地向左一闪,等着它落下来的时候。它当然又转了下来,当我移动过去瞄准的时候,它疯狂地拍打着翅膀……”
“列颇德!”
“哎——我终于抓住它了!”
“当然。好了,现在你能专心一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