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康玮递过‘状子’给同僚好友,自己则端起茶杯轻轻拨开细碎茶叶,等着这位学富五车的好友评论。
温瑞华接过,同样一脸的怪异,一时不知道如何下定论。
“这不是那些村民写的。”温瑞华最终如是下定论,他坚信字如其人这句话。虽然这字。。。
温瑞华又翻了翻手中的白绢布,没错,这就是被村民递上的所谓的‘状子’。这‘状子’只是罗列了当时事件发生的一些细节,疑点而已。按照他判断,可能是书写者怕忘记或者什么原因随手记下的内容,却被那些大字不识的村民误当了状子。也不知道这个书写者是个什么样的一个奇葩,凭良心说,字体真的没话说,婉约娟秀,还有自成一派的空灵飘逸,字里行间的排序整齐却无丝毫工匠气,整个绢布一眼望去令人惊艳,可以当作一副可收藏的佳品了;但是,细看,十个字里面至少一半以上是错别字。他这是连蒙带猜才将大意猜个七七八八。
真是,只可远观,不能细品。
还有,这书写者,竟然是横着书写,而且还不是用毛笔墨汁,他猜测没错的话应该是女子画眉的黛笔。
所以,这个人可能没多少文墨,却极有书法天赋。
温瑞华合上‘状子’,摇摇头道,“虽然令人一眼惊艳,然,和嫂夫人比,差距良多!”
康玮笑了笑,“起点不同,如何相提并论。”
康玮的妻子是出了名才女,特别是一手字更有卫夫人之风,但是,这其中自有天赋所在,还有的是康玮的妻子自小便师承南山书院的现任院长—宋丛文。名师出高徒!所以,康玮才会有如此一说。
其实令康玮感兴趣的是,不论其他,单论这字体,写的也有点过分的好看些了,而且还是女子的字迹,他就想这会是什么样的女子。观其字,品其人,应该是个性情温柔、品行婉约,冰清玉骨如莲般的女子,就如儿儿那般。康玮一想到在家的妻子面色一片柔和。
“不过,这字体是有些似嫂夫人。”温瑞华一眼就看出其中的奥秘,康玮对其妻子十分疼爱,这其中的原因恐怕就是因为这字让康玮他想到了家中的爱妻了。
这是爱屋及乌了。
被看破了秘密康玮也不羞赧。虽然,他对妻子宠爱,但是也不是到是非不分,黑白不明的地步。他笑道,“是儿儿的字,有些像她的,儿儿的字娟秀婉约,但少了她的空灵飘逸。”
温瑞华是认识康玮的妻子,对于那个富有才学的女子充满敬意。康玮的妻子-敖儿儿是南山先生为数不多的女弟子之一。确实是个才色双绝的绝代佳人。
“你打算如何帮?”温瑞华问道,他们可是有事在身不能在这里久留。
“我已经差人拿我的帖子到县衙了。”康玮说道。
至于怎么样,他也不会多管,这本就不是他分内之事,让他插手这件事都是意外。
秋桐骑着马溜达溜达回客栈。
客栈门口站着一年轻人,朝着街道尽头翘首以盼。见到一人一马朝着客栈而来,那年轻人一路小跑迎了过来。
秋桐定睛一看,那不正是她骑着的马的主人。
将马还给那年轻人,秋桐连连道歉,“不好意,刚才有些急事,借你的马,现在完马归赵。”
年轻人一脸的惊喜,“姑娘怎么知道我姓赵?”
秋桐愣了一下,其实,她一点都不知道眼前这个马的主人姓赵。
“姑娘,怎么知道我这马是大宛马?很多人都看不出来呢!”
秋桐看了下喷着响喷的骏马,有些惭愧,其实她一点都不懂得马匹的,也看不出这马是大宛马。可,这世上的事,可真的事太巧了。
“谢谢你。”秋桐将马的缰绳递给眼前年轻人,年轻人接过缰绳,白净脸皮有些发红,“没事!没事!就是我这马才刚买不久,有些烈性,倒是恐怕吓着姑娘了。”
秋桐侧头看了下马,却不觉得这马有哪里不好,相反,这马似乎十分通人性,知道她急似的,一路上倒是十分顺从,四蹄如飞。
见秋桐看过来,年轻人略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姑娘事情可是办妥帖了?看姑娘当时好似十分急的样子。”
秋桐笑了笑,摸了摸马上得鬃毛,“办好了,还要感谢你的马。”
年轻人不好意笑了笑,双眸发亮,“姑娘,你好俊的马术,你不知道你一骑绝尘而去,大家都鼓掌喝彩不断。”
霸王花?
秋桐摸着马的手讪讪收回来,她可没有想故意当街拉风纵马,炫酷耍威风。其实,她的目标是当娴静优雅的淑女的。不过还好还好,这里又没有人认识她,离开了这里,她还是可以安安静静做她的娇花。
年轻人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他明明都说的是赞美的话,但是被赞美的人儿似乎十分懊恼。
“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难处?”年轻人一脸的忐忑。
秋桐摇了摇头,又说了声谢谢,然后低头怏怏地走进客栈。
年轻人见秋桐进入客栈,一手牵着马,一边朝客栈略提声,道,“姑娘,我姓赵,字之恒,本地人士,现在在南山书院读书。。。”
客栈掌柜看见进门而来的秋桐,十分热情迎了上来,“哎我,姑娘,您回来了——”
秋桐胡乱点点头,又看看周围,看她的人满眼的火热。
她的美人儿形象!不保啦!
秋桐匆匆上楼,不想看他人新奇的眼神,更根本没有听到门外年轻人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