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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狗行千里也吃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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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请我吃顿好的,兴许我会答应呢。

陈一大喜,问道:您想吃点什么?

他就听见了一个字:肉!

陈一赶紧叫车,拉上这位姬先生来到浅滩市一家游牧民族开的餐馆里面,找到一个单独包厢,二人坐定,陈一问道:姬先生,咱点菜呗?

嘿嘿,叫什么姬先生,听不惯啊,你就叫我狗爷好了,反正大家以前都这么叫我的。

狗、狗爷?

我叫你陈先生,你也听着别扭不是?

好好好,您叫我陈就行,那狗,狗爷咱点菜?

狗爷看了看包厢道:到这还用吗,来几个馕饼,要烤热的;一盘老虎菜,多放辣椒;一盆冰镇的酸奶,上面撒上白糖;手把肉来五斤,只要后腿肉,烤全羊也来五斤,只要肋巴条子;最后来两瓶老窖,齐活!

得,狗爷看来您是行家啊,服务员,上菜!

不多时,肉、菜上齐,二人也不多话,直接上手,揪着肉、掰着馕大嚼一通,中间再吸溜几口酸奶解解油。陈一把酒倒在碗里,和狗爷边吃边喝,等到桌子上只剩骨头的时候,两瓶老窖也见了底。

狗爷点起一根烟,深深的吸了几大口,才慢慢道:虽然没有草原上的那种感觉,但口味还算正宗。

陈一看看桌子上的骨头,这一桌子自己可就吃了五分之一都没有,全下了狗爷肚子。看来这厉害人物,饭量也不是一般人可及啊!

这时就听狗爷道:你怎么会找来采访我?这些事应该都已经被人全压下去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陈一一想,在这等人物面前,也没法隐瞒什么,就把这几的事情都对狗爷讲了一遍。

狗爷听罢,嘿嘿笑了几声,嘀咕了一句:你子也是躲不开这火坑的。陈一没听清楚,问了一句。狗爷咳了一声,正色对陈一道:

我知道,你现在肯定云里雾里的疑问一大堆,我呢,也是憋得久了,想找个人好好道道。所以呢,你啥也别问,我把我这些年的经历给你细细的叨叨一边,你就差不多啥也明白了。

陈一直接站起身来,对狗爷道:那狗爷,也晚了,咱就去我家将就一下,我好好听您您的这些传奇。

罢,就拉着狗爷往外走,出去买了单,叫了车,就和狗爷回到自己家中。陈一显得分外的兴奋,招呼狗爷坐在沙发上,翻出自己老爸珍藏的茶叶泡好,又从冰箱里拿出老爸的好烟,给狗爷点上。给自己开了一罐可乐,就巴巴的看着狗爷。

狗爷一看这架势,无奈的笑了笑,喝了一口茶,又续了一根烟,就开始徐徐道来。

狗爷原名姬不烦,是夏国秦城省落凤县人,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在村里,姬姓虽然是个姓,但是人丁还算兴旺,全家族也有个百十来口人。到狗爷这一代,堂兄弟姐妹一起有二十好几个。而狗爷的亲弟弟叫姬不恼,妹妹叫姬丹,为这名字,他妹妹是没少埋怨自家的父母。

狗爷是家里的长子,出生的时候,奶奶给起了个乳名叫狗蛋,是贱名好养活。按照当地的风俗,孩子满月的时候,第一个从他们家门口过的人要认个干亲。而狗爷满月的时候,平常人来人往的街道,不知怎么回事,愣是一个人不见。

直到日上三竿,还是不见人过,家里人都纳闷呢,却见一条大黑狗冲进家里,对着狗爷狂吠不止,被狗爷的爸爸一顿乱棒给赶跑了。家人正急的在门口四处张望,突然在街道的尽头,摇摇晃晃的走过来一个邋遢道士。

那道士走到门口,二话没先唱了一段道情:

白云黄鹤道人家,

一琴一剑一杯茶。

羽衣常带烟霞色,

不染红尘桃李花。

常世人间笑哈哈,

周游四海你为啥。

苦终受尽修正道,

不染人间桃李花。

常世人间笑哈哈,

争名夺利你为啥。

不如回头悟大道,

无忧无虑神仙家。

清静无为是吾家,

不染凡尘道根扎。

访求名师修正道,

蟠桃会上赴龙华!

然后两手一撮:施主,结个善缘呗。家人无奈只好把道士请进家门,吃饱喝足之后明了缘由。

那道士看了看狗爷,抽了抽鼻子,嘀咕了句:狗道人我这时什么狗运道啊。拿出一本破破烂烂的只有几页的线装书,对着狗爷家人:不好白吃你家东西,也不能白认个干爷,这么个养身锻体的呼吸法子就留给娃。完,去狗爷家厨房,打开蒸笼把一笼馒头全都装进包里,唱着道情就走了。

狗爷长到七岁左右的时候,看电视迷上了武侠,就把奶奶放在神龛下的这本书偷了出来,以为是什么武功秘籍,自己查着字典对照,就开始练了起来,一直练了十几年,也没见什么效果,最后倒是养成了一种习惯,没事练练吸气吐气,自己都忘了为什么要练这呼吸法了。

按狗爷的童年,并没有出奇的地方,就是显得聪明些,成绩好,一直到初中那都是学霸。可是狗爷自己却知道,自己一定有些与人不一样的地方。最明显的就是猪嫌狗不爱。

狗爷从刚懂事就发现,母鸡见了自己就跑,公鸡见了自己就叨,谁家的狗要是没拴紧,那肯定就追着自己来了,而且一块玩的伙伴,就只会追自己。最可恨的是,自家养的猪也是,只要狗爷去喂食,就嚎叫不止,好几次都把他拱了个大跟头。

有一次他家的猪把狗爷拱了个狗吃屎,一脸扑在了猪粪里。狗爷气的发狂,拿了一条自行车链条给猪一顿暴抽,差点把猪打死。后来,狗爷随时都把这条车链子缠在腰上,逢狗打狗,逢鸡抽鸡,一时间不要本村,就是临近几个村的狗和鸡,都遭了狗爷的毒手。

后来狗爷下手越来越狠,打死了好几条大狼狗,从此之后,所有的狗见了狗爷,再也不敢追咬,而是远远闻见狗爷的气味就跑得远远的。为这事狗爷也没少挨揍。狗爷虽然也委屈,可那个年代,有哪个大人愿意听一个孩在什么呢。

再大一点,狗爷上了初中,不好好去学校,跟着一帮的混混一到晚胡混,打架斗殴、不停的惹是生非。但奇怪的是狗爷的成绩一直却都很好,让老师是又爱又恨。家里人也是头疼不已。

过了一段时间,狗爷突然迷上了书法,拜了学校的一位美术老师当师傅,写的字别人看来奇丑无比,自己却乐此不疲。就再也顾不上出去胡混了,一直安安静静的练习书法。

还没等家里人喘上口气,上到初三的时候,狗爷突然就不愿意再上学了,号称自己把高中和大学的课程都已经自学完了,再上学就是浪费时间。

事实也是如此,狗爷特别爱看书,可当时并没有书给他看。狗爷就到处借书,借来的也大多数都是各年级的课本之类的,所以狗爷凭着超高的悟性,也确实掌握了不少高中甚至大学的知识。

只是家里人实在是把这个神叨叨家伙没有办法了,就托人把他送到旧疆去当兵,这一去就是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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