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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欢乐的挖坟(五十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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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踌躇。

伤心秦汉经行处,

宫阙万间都做了土。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阿狸刚了这句话,娄敬和樊绣衣都突然脸『色』一变,转头看着阿狸。阿狸仔仔细细的想了一下自己『吟』诵的诗句,才发现了问题在哪里。

可不就是出在那句“伤心秦汉经行处”吗?

秦朝暴虐,徭役繁重,刑法严苛,更有秦始皇焚书坑儒,秦二世变本加厉,下为其所苦,被史书成为“暴秦”。而刘邦自从建立汉朝以后,一向以宽厚仁爱为执政标准,不止一次的大赦下,恢复生产。底下的大臣歌功颂德之时,通常咒骂秦朝暴虐,民不聊生,而当朝宽厚,与民休息。

然而阿狸念的这首诗里却明白的了,秦朝和汉朝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无论是当政者是姓嬴的还是姓刘的,是苛政还是仁政,百姓一样过的都是苦日子。

阿狸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她有点怂了。

话回来,她其实好像已经先是“寓言”了匈奴盛况只能如同过眼烟云、三代之后必定衰亡,之后又讽刺刘邦的“仁德”与秦朝的暴虐行径本无区别,基本就是把两边的大boss都得罪完了。她要是没能尽快死掉,也只能学那和尚去西域求佛、远遁红尘了。

谁知娄敬却把“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一句翻来覆去念了好几遍,脸上却突然『露』出一点好看的笑容来。那笑容,怎么的,和他平常笑得就那么不一样,而是……

而是一种朴实而坚定有力的笑,好像是什么东西在他心中照亮了他一样,让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后来直到他倒下的那一刻,阿狸才明白,照亮了娄敬的那种东西就叫做“信仰”。

做皇帝的人,无论是赵钱孙李、周吴郑王,都不会把百姓放在心上。但是总是要有人来担当的,他娄敬并不介意去当这个人,哪怕没有任何回报可图,哪怕不会青史留名,又有什么关系。

就在这时,突然一块白『色』的巨石动了起来,阿狸差点吓得没从马上掉了下来,她还以为自己是遇到了什么刺客这类的。话这个年代的刺客在技术水平上或许比不上二十一世纪的那些特供,但是绝对都是勇气可嘉、士气如归的。穿鞋的怕光脚的,光脚的怕不要命的,阿狸要是真碰上个不要命的……那大家就同归于尽吧,多好的事儿啊,她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回阎王那里报道去了。

结果,起来的却是一个皓发如雪的老人家,脑袋上松松散散的梳着一个发髻,还拿松树的树枝当发簪子。阿狸顿时乐了,道:“老李,却是你啊~”。

这老人家笑了笑,感觉就跟那上千年的老松树成精了一样。

老人家笑眯眯的从袖子里面扒出来几个松子,然后有滋有味的磕了起来。阿狸却不客气,一个翻身,下了马来,然后捏过去那老者手里的几个松仁,三下两下都磕没了。

樊绣衣和娄敬都稀奇的很,因为这老人家看上去至少有八十多岁了,竟然牙齿好的可以自己磕松子。两个人都『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汉朝初年男子的平均寿命都非常短暂,甚至有种比较诗情画意的法,饶『性』命就如同朝『露』一般,清晨凝聚,而太阳一升起来,就挥发殆尽。也因此,这个时代的人们对长寿的人都有一种蜜汁尊重,甚至皇帝们还会给这些长寿的老人们加官进爵。而阿狸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于这个年龄的老人已经司空见惯-她们学校门口的大爷都七十多了,一顿饭能吃好几个大饼卷猪蹄下去,那猪蹄还得是越肥越香,所以,她对这位仙风道骨的老人家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憧憬,更多的是一种朋友之间的轻松愉快。

“友几日不见,却是去了哪里?”那老神仙却也不生气,反而笑眯眯的又从袋子里掏出一把来,阿狸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吃了。

阿狸却没有这个话题,而是:“糖饼叔,这松子真不错,还有不?我下次带点酒来给你换。我跟你,我昨儿喝到一种……”阿狸道这里,牙齿差点没把舌头给咬着。她其实觉得最好喝的那种酒就是那个匈奴人给她的那种,烈、醇、甘、薰四样俱全,但是她就是不想提起自己遇到了这么个饶事情,于是阿狸就赶紧换了个话题,道:“要不我拿那炸鸡块来给你换换?”

那老神仙听了这话,很是开心,抚掌大笑。娄敬和樊绣衣都是一阵无语,话这老神仙一般的人物不是应该就如传中的隐居的仙人一样,只吃一点鲜果和松子,而不动半点人间烟火吗?怎么会爱吃炸食呢?

那老先生却好像被阿狸的话勾起来了馋虫,:“这捡日不如撞日,要是友今日得闲,就和老朽一起喝上几杯如何~老朽新酿制的陈茵酒可是到了启封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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